上海营销服务中心2023年第十次非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
上海
上海营销服务中心 2023年第十次非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
(采购编号: 09C1 10)
各相关应答人:
上海营销服务中心 2023年第十次非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及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审定,现将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公示期截止至202 3年11月2日16:00(北京时间)。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项目名称 |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 排序 | 价格(万元) /折扣率 | 质量(售后服务承诺) | 交货期 | 资格能力 | 评标情况 |
09C需解锁-0001 | 广告宣传服务 | 1 | 2023年上海市电能计量科普教育活动 | 需解锁 | 1 | 59.6000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09C需解锁-0001 | 技术服务 | 1 | 国网上海营服中心 2023年用能分析数据治理及数据分析支撑服务 | 需解锁 | 1 | 28.0500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09C需解锁-0001 | 技术服务 | 2 | 新型电力系统下宽量程电流互感器应用方案及其质量检测方法 | 需解锁 | 1 | 27.2000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09C需解锁-0001 | 技术服务 | 3 |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营销服务中心生产辅助用房电表分项电能计量采集技术服务 | 需解锁 | 1 | 18.4800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09C需解锁-0001 | 技术服务 | 4 |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营销服务中心 2024年度输变电设备委托运行维护 | 上海腾隆 (集团)有限公司 | 1 | 25.8788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09C需解锁-0001 | 非电网设备维保 | 1 |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营销服务中心 2024年度会议系统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持服务 | 需解锁 | 1 | 12.9800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09C需解锁-0001 | 非电网设备维保 | 2 |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营销服务中心 2024年度智能卡系统运维及技术支持服务 | 需解锁 | 1 | 24.6000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09C需解锁-0001 | 非电网设备维保 | 3 |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营销服务中心 2024年度视频会议系统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持服务 | 需解锁 | 1 | 10.7900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09C需解锁-0001 | 非电网设备维保 | 4 |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营销服务中心 2024年度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服务 | 需解锁 | 1 | 22.8000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09C需解锁-0001 | 非电网设备维保 | 5 |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营销服务中心 2024年度技防系统设备维护保养 | 需解锁 | 1 | 55.6421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09C需解锁-0001 | 特种设备维保 | 1 |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营销服务中心 2024年度立体车库维保服务 | 需解锁 | 1 | 9.9000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应答人对以上结果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 3日内,向采购人提出。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 被异议人的名称;
(3)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领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 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 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 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 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 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异议专线电话: 需解锁 联系传真:(021)51523937
招标人: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营销服务中心(计量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需解锁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