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城市民文化中心主体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河北
-衡水市
阜城市民文化中心主体 (含安装)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阜城市民文化中心主体 ( 含安装 ) 工程 已由 阜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阜发改招标核字【 2022 】 5 号 文件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阜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阜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工程名称: 阜城市民文化中心主体 ( 含安装 ) 工程施工监理
2.2 、 建设地 点:阜城县东安大街西侧,振兴路北侧,阜城县三馆一中心南侧。
2.3 、建设 规模:总建筑面积 18457.84 ㎡,地上 5 层,地下 1 层,建筑高度 24.75m , 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包含土建、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弱电等专业 。 建设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最终建设内容。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 1 个标段,施工全过程监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
2.5 、监理周期: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为止。
2.6 、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须具备 : 投标企业 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 监理能力 ;拟派本项目总监具备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 。
3.2 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11 月 01 日 09:00至2023年 11 月 06 日 09:00期间(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衡水市信息平台”电子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在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为 2023年 11 月 24 日 09时00分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 传经 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 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 投标 文件 的 ,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应当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并仅作为事后必要的存档使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开标现场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 (监理大纲) 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 (监理大纲) 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衡水市信息平台和 优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阜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河北省衡水市阜城县阜城镇腾飞东路
联系人:郭志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衡水市桃城区北斗星城六区
联系人: 吕阳阳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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