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新蒲新区虾子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贵州
-遵义市
遵义市新蒲新区虾子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项目 (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遵义市新蒲新区虾子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项目(一期) 已由 遵义市新蒲新区管理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局 以 遵义市新蒲新区管理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遵义市新蒲新区虾子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遵新发改投资[2023]37 号 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遵义市红花岗区虾子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2023年省级农村污水治理及生活垃圾处理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遵义市新蒲新区虾子镇红旗村、青山村、明星村、兰生村
2.2 建设规模: 污水收集工程包括新建 DN160主管2608m,配套小方井98座,DN110 入户管 21344m,下水池429座。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总规模为326.4m?/d,其中新建污水处理站点共228座,污水处理规模为 90m?/d;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包括站点687座,污水处理规模为236.4m?/d。
2.3 合同估算价: 6816969.87元
2.4 计划工期: 365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6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 北京时间2023年10月30日 至 北京时间2023年11月21日 13时30分 ,登录全国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 ) 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北京时间2023年11月21日 13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遵义市平台 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本项目 是 不见面开标。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网、贵州省 上发布。
7.其他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遵义市红花岗区虾子镇人民政府 地址: 遵义市新蒲新区虾子镇 联 系 人: 赵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五号路与二号路交汇处林达阳光城西区4栋17-4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
行政监督部门名称: 遵义市生态环境局新蒲分局 (地址: 遵义市生态环境局新蒲分局 、联系电话: )
[交易文件]?projectjytpe=A&guid=a9cd7a76-6670-4d58-8cdc-b05016bfe210)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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