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车务段公告屏、对讲机、记录仪等设备维修采购公开询价公告
福建
-福州市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车务段
公告屏、对讲机、记录仪等设备维修采购公开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 FZCWD-KY-2023-2 )
一.采购条件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车务段现就公告屏、对讲机、记录仪等设备维修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由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车务段出资,签订维修服务采购协议,具备采购条件。本项目结算根据实际发生的维修计算,预算总额为5万元(含税)。
二.询价内容
本项目共1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
序 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维修范围 | 维修地点 | 备注 |
1 | 公告屏、对讲机、记录仪等设备维修 | 公告屏、对讲机、记录仪、窗口复示屏、静态灯箱、手持设备 、其他 | 福州车务段及管内客运车站 | / |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投标人需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2 报价人不存在被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认定的不良行为或履约中有不良反映的情况。
3.3 其他要求:
3.3.1 报价人营业执照具有信息设备的经营范围,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3.3.2 不接受联合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报名,不接受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最新年度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报名。
四.报价方式
4.1 获取方式:。
4.2 公告时间:2023年11月1日00:00至2023年11月6日00:00。
4.3 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11月6日00:00。
4.4 报价送达方式:将填写完整的《报价函》并加盖公章及其他证明材料于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至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车务段客运科,或寄送至: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鹤林路 59 号福州车务段客运科,李先生, 。
4.5 递交报价资料还须包含以下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报价函》()、其他资格性证明文件。以上材料必须加盖公章。
4.6 未按要求填报《报价函》、提供报价资料和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报价函》的,报价无效。
五.报价函填报要求
5.1 《报价函》进行和填报,不能随意变动或删减格式,必填栏目不能为空,必须每项报价,未报价注明原因,因报价影响最终结果的,由报价人承担最终结果及责任,填报复核无误后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2 以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综合单价)进行评审,以《报价函》不含税综合单价金额作为报价。报价人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同一报价人如果同一报价清单多次报价,不论价格是否更改,均作为无效报价。其中,“不含税单价”为全包价格,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Σ单项物资单价*价格权重=综合单价。综合单价最低为第一拟采购候选人,以此类推。
5.3 由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报价,或未在规定时间前进行报价,造成报价不成功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5.4 如报价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并报价,则视为默认同意以上要求及《技术规格书》《报价函》相关要求。
5.5 采购结果未达到采购预期目标,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车务段
详细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鹤林路 59 号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本次公开询价采购公告在中国铁路95306网媒介上发布。
《技术规格书》《报价函》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车务段
2023 年 1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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