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综合评审风险评估服务征集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吉林
-长春市
项目概况: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综合评审风险评估服务征集采购项目已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GXZCWT2023-034号政府采购项目批准采购。征集人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综合评审风险评估服务征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获取征集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CWT2023-034
项目名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综合评审风险评估服务征集采购项目
最高限制单价:10亿元以上项目,采购预算4万元/个,10亿元以下项目,采购预算2万元/个。
采购需求:按长春高新发改局工作需要,我局拟进行项目评审及风险评估框架协议采购,具体委托任务根据当年年度工作内容及实际工作确定。
框架协议期限:2年(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20家。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成果质量满足采购需求。
服务地点: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为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已办理备案,备案专业不少于5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能力。
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证书。拟派项目组成员数量不得少于十人(含项目负责人),具有本单位社保证明。
3.3具有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基本银行账户开具的资信证明;
3.4具有近六个月(2023年4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凭证或免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免缴纳证明;
3.5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7与征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征集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三、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日9时00分至2023年11月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框架协议采购实行电子化采购,供应商自行登录,网上注册并征集文件 。操作路径:登录-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本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PDF版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法人身份证明(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应基于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一律按无效处理。
售价:免费
四、提交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时间、方式和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2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 ;
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及地点:响应文件应加密并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在线提交,开标现场需密封提交纸质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1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
响应文件开启方式:现场解密。供应商使用制作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二楼B208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媒介:中国、吉林省、长春市网。
七、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锦湖大路1357号
联系方式:(张雨朦)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3333号明翰国际
联系方式:(洪岩)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岩
电话:
4.监督机构及投诉受理部门: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
5.“政采数金平台”
联系电话:/81888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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