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会展中心旅居综合体项目施工
黑龙江
-哈尔滨市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11-01 09:14:04
存证哈希值:
0E016DE0C788104F1A8F09EE8B74648D966291BA79E9106DAE636
区块高度:
24893501
哈尔滨会展中心旅居综合体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FJ0100G231024001001 (SG0100G2317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哈尔滨会展中心旅居综合体项目施工 已由 中国融通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以 融地产投字[2023]42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融通地产(黑龙江)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 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哈尔滨会展中心旅居综合体项目施工 ;
2.2 建设地点: 哈尔滨市香坊区嵩山路3号 ;
2.3 建设规模:改造范围内土地面积4328.74平方米,改造后建筑面积为6502.33平方米,改造后拟打造为旅居综合体;
2. 4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工程、土建工程、装修工程、机电工程、消防工程 等; 防雷检测手续办理、室内环境检测、完成消防检测及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协助甲方办理施工手续等工作内容,本合同计价方式为固定总价 ;
2. 5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 6 计划工期: 开工日期202 3 年 12 月 2 日 , 竣工日期202 4 年 7 月 15 日 , 226日历天(含冬休期) 。 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
2. 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 8最高投标限价 : 13,337,845.56 元。
2. 9 标段划分 :本项目 不 划分标段 。
2. 10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 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
3.1. 3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具备 建 筑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3.2.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3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2.4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2023年 5 月-2023年 7 月)企业为其连续 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
3.2.5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 投标人拟派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的人员配备要求。
3.3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3.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
3.3.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3 投标期间,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3.4按照《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如投标人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3.3. 5 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哈住建发[2022]市住建局2022年度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情况通报"文件执行,"黑龙江省百竣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111家企业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规定予以清出我市建筑市场 "列入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评标之日,评标之日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
3.3.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网"上的交 易平台,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材料。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01 日 16 时 00 分至 2023 年 11 月 09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3 年 11 月 22 日9时30分,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 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 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 2023年11月22日9时30分 。
7.3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
哈尔滨网-建设工程
哈尔滨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 、 84518544、83084533 。
9.3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融通地产(黑龙江)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017号
联 系 人: 由 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保利城三期七号楼六号门市
联 系 人: 、于女士
电 话 : -802
电 子邮箱: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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