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里镇新农村集居点提标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江苏
[0]黎里镇新农村集居点提标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213项目名称黎里镇新农村集居点提标改造工程标段编号E213002001标段名称黎里镇新农村集居点便民设施及环境提升工程(新鹤小区、东村里小区、黎星小区)施工监理招标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项目批准机关名称工程所须资金来源工程地点工程规模标段具体信息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报名地点公告发布日期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公告开始时间2023年11月1日公告结束时间2023年11月22日工程类型工程监理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资质类别和等级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企业业绩、信誉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其他条件公告信息
黎里镇新农村集居点便民设施及环境提升工程(新鹤小区、东村里小区、黎星小区)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编号:E213002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黎里镇新农村集居点提标改造工程 ( 项目名称 ) 已由 苏州市区行政审批局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以 吴行审审发 [2021]6 号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 )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汾湖新鹤小区、东村里小区、黎星小区内
2.2 工程规模: 道路面积 6972 平方米,雨水管长 840 米,管径雨水 DN300~d1000 ,污水管长 260 米,管径 de315 。
2.3 招标范围: 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 2023 年 12 月 1 日至 2024 年 7 月 27 日共 240 日历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 工程估价 495.63 万元 , 监理费约 13.9 万元
2.6 标段划分: 本次监理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2.7 其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 资质;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 接受或不接受 )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以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 ;
3.7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3.9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 ;
3.10 其它要求:
( 1 )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 ) 本项目执行《关于在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 2018 ) 23 号)。
( 3 ) 项目开标当日,总监理工程师如有担任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记录但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完成变更信息备案的,投标文件中需包含变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决议或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出具的备案受理通知书,作为后期解决异议、投诉的证明材料。后期另行提供的公司决议、备案受理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将不予认可。
( 4 ) 本项目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监理企业现场监管的通知》苏建筑安全委办【 2022 】 14 号文的规定。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苏建招办 [2014]8 号《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 评标办法 (试行)》,苏建招办 [2015]11 号关于对《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 评标办法 (试行)》进行调整的通知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 2023 年 11 月 7 日 17:00 时前 。
5.2 获取方式: 请投标使用企业 CA 证书登录“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新系统】”( )自行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22 日 9 时 30 分, 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新系统】”(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网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
地 址: 苏州市区黎里镇芦莘大道 1118 号
邮 编: 215200
联 系 人: 周虹池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区开平路 450 号君悦国际 3 幢 7 楼
邮 编: 215200
联 系 人: 刘正刚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3 年 11 月 1 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报名信息请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 [0]
黎里镇新农村集居点便民设施及环境提升工程(新鹤小区、东村里小区、黎星小区)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编号:E213002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黎里镇新农村集居点提标改造工程 ( 项目名称 ) 已由 苏州市区行政审批局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以 吴行审审发 [2021]6 号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 )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汾湖新鹤小区、东村里小区、黎星小区内
2.2 工程规模: 道路面积 6972 平方米,雨水管长 840 米,管径雨水 DN300~d1000 ,污水管长 260 米,管径 de315 。
2.3 招标范围: 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 2023 年 12 月 1 日至 2024 年 7 月 27 日共 240 日历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 工程估价 495.63 万元 , 监理费约 13.9 万元
2.6 标段划分: 本次监理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2.7 其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 资质;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 接受或不接受 )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以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 ;
3.7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3.9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 ;
3.10 其它要求:
( 1 )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 ) 本项目执行《关于在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 2018 ) 23 号)。
( 3 ) 项目开标当日,总监理工程师如有担任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记录但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完成变更信息备案的,投标文件中需包含变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决议或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出具的备案受理通知书,作为后期解决异议、投诉的证明材料。后期另行提供的公司决议、备案受理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将不予认可。
( 4 ) 本项目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监理企业现场监管的通知》苏建筑安全委办【 2022 】 14 号文的规定。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苏建招办 [2014]8 号《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 评标办法 (试行)》,苏建招办 [2015]11 号关于对《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 评标办法 (试行)》进行调整的通知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 2023 年 11 月 7 日 17:00 时前 。
5.2 获取方式: 请投标使用企业 CA 证书登录“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新系统】”( )自行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22 日 9 时 30 分, 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新系统】”(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网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
地 址: 苏州市区黎里镇芦莘大道 1118 号
邮 编: 215200
联 系 人: 周虹池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区开平路 450 号君悦国际 3 幢 7 楼
邮 编: 215200
联 系 人: 刘正刚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3 年 11 月 1 日
报名信息请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