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市关于解决蓝湾一品项目遗留问题专项服务结果公告
辽宁
-沈阳市
首次公告时间:2023-10-31 00:00:00 原文链接地址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新民市关于解决“蓝湾一品”项目遗留问题专项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 、 项目编号 :JH23-210181-00127 二 、 项目名称:新民市关于解决“蓝湾一品”项目遗留问题专项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关于解决“蓝湾一品”项目遗留问题专项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正时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沈河区惠工街167号奉天银座C座1811室 中标(成交)金额:1,9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关于解决“蓝湾一品”项目遗留问题专项服务 服务类 名称:新民市关于解决“蓝湾一品”项目遗留问题专项服务(C23019900其他法律服务) 服务范围:1、调查、核实“蓝湾一品”项目的回迁户、备案户、购房者等房产权利人的情况,并制作谈话笔录(约2000套)。 2、根据核实的情况 ,将“蓝湾一品”项目的房产,按每房一档建立书面档案和电子档案(约2000套)。 3、为政府、保交楼专班出具房屋安置分配方案,提供基础数据,并配合进行交楼工作。 4、协助政府解决“蓝湾一品”项目其他遗留问题及相关工作。 服务要求:1、调查、核实“蓝湾一品”项目的回迁户、备案户、购房者等房产权利人的情况,并制作谈话笔录(约2000套)。 2、根据核实的情况 ,将“蓝湾一品”项目的房产,按每房一档建立书面档案和电子档案(约2000套)。 3、为政府、保交楼专班出具房屋安置分配方案,提供基础数据,并配合进行交楼工作。 4、协助政府解决“蓝湾一品”项目其他遗留问题及相关工作。 服务时间:合同履行期限为二年,本次采购预算为一年服务价格,合同一年一签,如合同期内采购人对中标方服务满意且服务内容无重大变化,续签第二年合同,如合同期内保交楼工作结束,按具体结束时间据实结算;如二年内未解决完上述服务内容的,乙方免费继续提供服务,直至保交楼工作完成。(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依据招标人要求,完成招标服务要求及内容,在招标人指定办公地点办公。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关莉、方捷、于天英、武金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关于解决“蓝湾一品”项目遗留问题专项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采购代理费依据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计算。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5,36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 新民市住房和城乡更新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新民市辽河大街34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需解锁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北街15-3号(501)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 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韩飞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