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说明 1.1 采购内容:根据陇南分公司仓库物资库房租赁需求和实际情况,本项目拟租赁库房一处,用于存储接收的网格建维类工程物资、废旧物资、市场类营销物资日常存放及出入库管理,提供人员办公场所等服务,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1)租赁位置要求:库房位置宜选在交通便捷、车辆出入方便的位置,有足够的物资周转空间,要求全封闭仓库,仓库租赁面积3000-3100平米之间,还需考虑到运送过程中的扰民因素及土地或房屋使用条件等因素。避免设置于小区内部、封闭性高的院落等不便于车辆出入的地方。(2)租赁期限:3年。 1.2技术及质量标准:满足国家技术标准以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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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 | 仓储租赁 | 项 | 1.000 |
二、资格要求 2.1若应答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则须提供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等证明文件;若应答人为自然人,则须提供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2.2应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合法的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若为“三证合一”或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企业,须提供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或相关组织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3应答人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或代开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书)。 2.4应答人须具房屋/场地租赁能力: (1)应答人是场地所有权人: 提供所有权人的产权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房产证、购房合同、土地所有权证等,原件备查),确保仓库租赁来源合法性且非违章建筑; (2)应答人是地所租赁权人:提供能证明应答人是租赁权人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人出具的相关文件等,且确保本项目拟租赁期限在原租赁合同租期范围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或承诺书)。 2.5应答人需出具承诺书:内容为出租场地产权/租赁权清晰、所租房屋合法、无抵押、无任何债务纠纷说明(承诺书内容自拟)。 2.6应答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是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本次所采购产品或服务在最近三年内有被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行为的; (5)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应答产品的应答资格的; (6)不同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或同一标包或同一项目(未划分标段或标包)的应答;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应答的情形; (8)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禁止应答的情形; (9)违背诚信原则,虚假承诺或提供虚假应答资料。 注: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应答人经营状况及其他说明承诺函。 2.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 三、获取采购文件及应答文件的递交 3.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11月02日13时00分至2023年11月05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本项目采用线上发布公告,线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线下应答的方式操作,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零元整(¥0.00),售后不退,《采购文件获取报名表》填写相关信息扫描发送至邮箱,并联系采购经理获取采购文件。 3.3应答供应商自行报名表,并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在文件售卖截止日期前按要求发送至采购经理邮箱即报名成功,采购文件将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潜在应答人指定邮箱。本项目只接受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 3.4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09日14时00分,递交地点为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东江镇站前西路移动分公司7楼阳光评标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授权代理人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纸质授权委托书(若为委托的授权代理人)。 3.5本项目开启应答将于上述应答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邀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参加。 3.6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3.6.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6.2 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3.6.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上发布,采购公告将明确对应答人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标等事宜。 | 五、联系方式(1)采购人: 地 址: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东江镇站前西路移动分公司 联系人:雍经理 电 话:(项目咨询/报名咨询) 邮 箱: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 六、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 七、附加项 | 采购人/代理机构: 2023年11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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