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洲隧道照明设备及直放站电源改造工程施工总价承包招标公告采购公告
广东
-广州市
金沙洲隧道照明设备及直放站电源改造工程施工总价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GC-2023-82
1. 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金沙洲隧道照明设备及直放站电源改造工程已由《武广客专2023年投资计划》(武广计〔2023〕更字第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供电段。建设资金使用集团公司技改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供电段。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一)工程范围
项目改造隧道照明电源箱从隧道口及内部箱变接引一路低压电源链式供电(送电线路电压0.38千伏),制安隧道照明灯具370套、隧道照明电缆17.115km,电缆型号、规格及敷设方式维持既有不变。制安照明电源箱18套、首末端照明控制箱4套、中间段照明控制箱18套,取消远动功能。制安双向疏散指示标志灯370套、洞室照明41套、隧道标志灯19套。拆除低压电力电缆36km、照明灯具、疏散指示灯、ESP及配线、控制箱72套、远动RTU箱16套。隧道内通信直放站电源供电方式由原隧道照明电源箱供电改为箱变低压出线独立供电,敷设低压电缆4.62km,设双电源切换箱3套,箱变低压柜改造4面,安装后进行调试等。
2.2 招标范围
2.2.1 招标范围:金沙洲隧道照明设备及直放站电源改造工程施工图全部内容
2.2.2 标段划分: 本次划分为 1 个标段。
2.2.3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3 年 12 月 1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4 年 2 月 28 日。
2.3 其他说明:
2.3.1 工程总投资751.7862万元,本次工程施工最高投标限价715.9665 万元(不含甲供料),其中安全生产费13.0586万元。
2.3.2 工程施工主要内容:低压电力电缆敷设,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灯、电源箱、控制箱、低压柜等安装,既有隧道照明设备拆除等。
工程施工重难点:高速铁路隧道内施工(隧道共 4469 米),必须满足设计要求、施工图纸及相关规范标准,施工过程需在天窗内作业完成,严禁无计划、无防护上道施工作业;同时施工任务重、工期紧,各种安全防护必须到位,同时与其它站段积极沟通。按照《国家铁路局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调 2021 年 160 号)及《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发布〈广州局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细则〉的通知》(广铁施工发〔 2021 〕 100 号)文件规定,项目施工等级为高速铁路营业线施工Ⅲ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3.1.1 标段编号: / 。
( 1 )资质要求:具备铁路电务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2 )业绩要求: 2020 年 11 月至 2023 年 10 月(近 3 年)内完成铁路电务工程或电力工程或输变电工程或类似工程至少 1 项,需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验收报告或业绩证明;具备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至少 1 项。
( 3 )项目经理:具有铁路工程一级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3 年及以上铁路电务工程或电力工程或输变电工程或类似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 3 年以上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经验,自 2020 年 11 月至 2023 年 10 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3 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同意调离文件,并且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铁路电务工程或电力工程或输变电工程或类似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担任过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部门负责人等职位均可),从事项目技术工作 5 年以上。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并且与投标人 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进行投标。
3.3 投标人未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 “ 黑名单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 3 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
其他信誉要求: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 于2023年 11 月 3 日9时00分至2023年 11 月 7 日16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中心网站(建设工程新交易系统) 电子招标文件。
电子招标文件需要说明的有关事宜具体为: 通过广州中心网上进行单位相关信息录入登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发送到,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确认的重要依据。登记成功并经确认后,通过广州中心网站(建设工程新交易系统)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先在广州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电子签章,办理详情参见广州网站(建设工程新交易系统)服务指南栏目。
4.2 招标文件每个包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招标文件款电汇、网汇(不接受个人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标段(包件)号。投标人拟申请多个标段(包件)的,必须分别购买多个标段(包件)的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票获取: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完成注册。 注册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将按照“系统管理”公司信息中供应商录入的开票信息开具标书款发票(供应商须及时更新公司信息),待开具成功后,投标人通过“投标管理”中“电票”自行标书款发票。详细步骤请参考登录页面的《使用手册》。
招标代理账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开户名称:
账号: 7005007
4.3 本次招标文件获取仅采用网上形式,不采用现场发售、邮购等方式进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间为2023年 11 月 17 日09 时00分至2023年 11 月 24 日10时00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11 月 24 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中心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提交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和含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等资料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时间为2023年 11 月 24 日9时00分至2023年 11 月 24 日10时00分,截止时间为2023年 11 月 24 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广州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中心网、、 中国 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供电段 |
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广园西路90号 |
邮编: | 510600 |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 |
联系人: | 罗工 |
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65号中国铁物二楼 |
联系人: | 、靳工 |
电话: | 、 |
电子邮箱: |
2023 年 1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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