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政务服务短信发送服务项目的询价公告
山东
-聊城市
因业务运行需要,拟对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短信发送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聊城市 行政审批局 政务服务短信发送服务项目
项目类型:服务
年度发送量:约 150万条
合同履行期限: 3年
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支付。
二、 项目需求
1.服务供应商须提供能确保承载全市电子政务应用所需的短信服务能力的短信平台,该平台能保障全市政务短信服务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短信平台要 支持异网、异地短信发送, 做到全网通,打破通讯运营商之间的壁垒,保障全市群众、工作人员都能收取短信。
3.服务供应商须开放专门的短信息端口和通道,并提供特定的服务代码给采购方单独使用。
4.短信平台要做到低延时,要求采用高并发的方式进行短信的低延时发送,要求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发送大量的短信。
5.短信平台要做到高容错,要求对于发送失败的情况具有重发机制,确保短信发送无遗漏。
6.服务供应商须提供采购方建立并管理短信平台账号,并对接口管理、短信模板等提供管理和技术支持。
7.服务供应商须能随时提供相应云平台短信服务日志记录,以供需方审计和核算使用。
8.服务供应商须与需方协商签订相关保密协议,安全管理协议,以厘清相关保密和安全责任。
9.服务供应商须协助进行短信平台与行政审批相关业务系统短信模块的对接、调试工作,确保各业务系统短信的正常发送。
10.结合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需要,支持数据回传及汇总等功能。
三、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询价文件各项规定。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完成本项目标的物的资质或能力。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 .供应商成交后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或者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一旦发现,合同终止。
四 、 响应文件内容
(一)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或者法人登记证书)
(三)投标人具有实行了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四)投标方案(报价、技术方案等) , 其中报价方案需提供两种方式报价,一是按短信发送条数单独计费方式报价,二是采取总量、包干方式计费(以年度 150万条为标准)报价。
五 、响应文件提交
供应商报名方式、纸质响应文件接收及截止时间、报名地点:
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 响应 文件要求纸质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响应文件密封袋内装入响应文件正副本(一正一副,正副本分别单独装订)和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袋正面需注明项目名称、报价文件、供应商全称 。密封袋的上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3 .纸质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 3 年 11 月 3 日至 202 3 年 11 月 7 日(北京时间) 。
4 .报名地点: 聊城 市行政审批 服务 局 302 室( 昌润 南路 153 号)。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确定成交单位。局采购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或授权局采购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公告。采购人将在聊城市行政审批局门户网站发布成交公告。
2.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对项目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七 、联系 方式
采购人名称: 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业务咨询:徐 主任 8902979
流程咨询:卢主任 8902700
报名地点: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南路 153号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302室
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 3 年 1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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