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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业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5年法律服务框架招标-招标公告

广东

发布时间:2023-11-02
招标公告

广东宏业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3-2025年法律服务框架 招标 (二次) 公告

( 招标编号: XM2023091567 (2) )

广东宏业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3-2025年法律服务框架招标(二次) ( 招标编号: XM2023091567(2)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招标人为 广东宏业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一、 项目信息

(一) 项目名称: 广东宏业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3-2025年法律服务框架招标 (二次)

(二) 招标人: 广东宏业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三) 招标代理机构: 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四)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五) 资金来源情况说明: 自筹资金

(六) 项目类别: 服务类

(七)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八)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120天(日历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本次招标为二次招标,不再沿用之前招标的投标保证金。曾参与之前招标的投标人,在参与本次招标时需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

序号

标的 名称

标的 概算金额(万元)

标包号

单价最高限价

服务期

标书费

(元)

保证金

(万元)

1

广东大光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律服务

114

1

一、常年法律顾问(含培训): 24 万元 / 年;含坐班服务费用 20 万元,委派 1 名律师每周坐班 5 个工作日。

二、法律意见书: 0.25 万元 / 份;
三、法律风险尽职调查(含法律意见书): 5 万元 / 份;
四、法律案件代理费率: 90%

合同签订之日起 24个月

/

1

(二) 项目概述:为进一步加强对外部法律资源的集中利用,保障公司各项业务依法合规开展,根据公司法律业务集约化管理方案,拟对公司及所属企业 2023-2025年(完整2个年度)法律服务进行集中采购,服务内容包括驻场法律服务(广东大光明集团有限公司)、一般日常法律咨询、审核合同、参加现场/视频会议、出具律师函、备忘录以及现场培训等法律顾问服务,费用为固定费用;同时,根据具体需求提供法律风险尽职调查(含法律意见书)、法律审核意见书、案件代理等法律服务,费用按份/次另行结算。

(三) 招标 范围 :

(1)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包括一般日常法律咨询、审核合同、参加现场 /视频会议、出具律师函、备忘录以及现场培训(每年不超过2次)和律师坐班服务。
( 2 ) 法律风险尽职调查。对各类投资、交易、重组等重大项目开展法律风险尽职调查,并出具《法律风险尽职调查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 3) 法律意见书。对重大经营决策、重大合同或法律咨询事项等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 4) 案件代理。对主诉、被诉、执行等法律诉讼、仲裁案件提供代理服务。

(四) 适用范围:

适用于广东大光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五) 各标的所列预估金额仅为预估量, 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 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以框架结果有效期内的实际采购量为准 。

( 1) 部分 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

( 2 ) 部分标包可能出现因实际需求仅为单一项目不能拆分导致分配金额存在偏差。

(六) 框架招标结果有 效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4个月。

(七) 框架合同签约方式:采用统招分签的方式, 广东大光明集团有限公司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八) 结算方式:

( 1)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按年计价,结算价为:常法年度最高限价*中标费率,每半年结算一次。常年法律顾问实际服务期限不满半年的,按实际提供服务时间进行按月折算。

( 2)法律风险尽职调查、法律意见书服务费按份计价,每半年结算一次,结算价为: 最高限价 * 中标费率 *期内完成数量

( 3)案件代理服务费按宗计价,按宗结算或每半年结算。案件代理费包括一审、二审、执行阶段的所有费用(律所代理同一案件审判程序后,执行案件不再另行收费) 。单个案件结算费用: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 2021〕87号)计算的诉讼费最高金额×80%×实际发生的数量×中标费率 。 其中,每宗不涉及财产的案件诉讼(仲裁)基础代理费用为 15000元/件。 对于因同一事由引发的 2个以上系列案件以及标的需求单位认为涉案金额虚高的案件等,中标人实际结算价格须在中标价格内再次进行下浮,具体下浮比例由标的需求单位与中标服务机构另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标的 需 求单位可以另行选聘案件代理律所。对于重大、疑难法律案件,各标的需求单位如认为需要另行选聘案件代理律所的,可按有关规定另行履行采购程序。请投标人知悉并在接受相关条件情况下参与投标。

(九) 报价方式:

(1) 按费率报价。报价须包含提供服务所有的费用开支(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资料费、通讯费等)。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以 综合费率 (各分项报价的费率乘以对应权重后计算总和) 作为计算依据 , 报价明细如下:

广东大光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法律服务

序号

服务类别

最高限价

报价费率

权重

备注

1

常年法律顾问(含培训)

24 万元 /

B 1=

20%

含坐班服务费用 20 万元,委派 1 名律师每周坐班 5 个工作日。

2

法律意见书

0.25 万元 /

B 2 =

20%


3

案件代理费率

90 %

B3 =

30%

B3报价费率不得超过90%

4

法律风险尽职调查(含法律意见书)

5 万元 /

B4 =

30%


综合费率: K 2 _____= B 1* 20 %+ B 2* 20 %+ B 3 * 30 %+ B 4 * 30 %

( 2) 最终中标费率为所有中标人针对每项服务报价的费率,请投标人知悉并在接受相关条件情况下参与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必须按照公司要求,在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上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2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3

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备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持有有效身份证明。

4

投标人不得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

不得存在的情形: 投标人被公司 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 ,且未解除处罚的。 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7

投标人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

没有被 “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标包

1

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全部标的

2

法律专业服务团队人员必须持有律师执业证。

全部标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 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登录网址: )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1 月 02 日 20 时 00 分 00 秒 至 2023 年 11 月 10 日 20 时 00 分 00 秒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登录网址: ) 电子版招标文件。

2. 本次招标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

重要提醒:

1. 招标文件的 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②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③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2.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服务中心供应商 CA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 预留充足时间 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 “平台或招标项目指定的入库单位”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注册流程:登录 后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注册,详见平台注册指引)。

3. 供应商在进行投标活动前需要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 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加密项目使用),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5.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系统确认的操作(投标人选择需要投标的标包后提交,系统自动确认),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发标时间内未完成系统确认而无法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通过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

2. 本次招标采用全电子无纸化投标,投标人必须于规定的截标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投标文件上传,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 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在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经查看认为不符合相关采购要求或无意愿参与的,可自行决定不参与本项目(标的/标包)的投标,且不得上传相关文件至系统,即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 电子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 2023 年 11 月 02 日 20 时 00 分 00 秒

4. 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 11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 00 秒

5. 逾期递交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6. 未完成单位数字证书( USBkey)办理的单位,为避免耽误投标文件递交,请及早登录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办理单位数字证书(USBkey)(加密项目使用)(办理流程见网站服务中心《投标人CA办理指南:初购、到期更新》)。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时间: 2023 年 11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 00 秒 。

2. 地点: 本项目实行在线电子化开标,不再采用指定地点集中开标的方式。

3. 方式: 本项目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自动进行解密,无须投标人解密。 **
** 4. 如出现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解密后显示空白或异常)的情形,或由于投标人其他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未签名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 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中国 等 网站上发布。

、异议

1. 异议的受理机构

异议的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 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

邮编: 510630

受理邮箱:

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模板)》。

(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3)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3. 异议提出的时限

( 1) 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

( 2) 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

( 3) 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限内在现场或通过系统质疑环节提出 ;

( 4) 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 1)异议提出人不是投标人,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 6)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进作扣分处理并上报网公司。

九、业务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广东宏业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运营部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十、 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

招标 代理机构: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 163 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 5 层

联 系 人: 安工

电 话: 4008100100-2-1

2. 平台功能业务咨询: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 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 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下午14:00-17:00

3. 异议联系电话

联系人:龙小姐、庄小姐、吴小姐

联系电话 (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 、85125332、85121710

温馨提醒:项目业务问题、澄清问题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投标人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问题属性后再根据公告业务咨询方式拨打相应电话, 如遇澄清疑问请按照项目文件要求将问题提交至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4.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12:00,下午14:00-17:00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项目负责人: _ 王政忠 _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
**

2023 年 11 月 02 日

异议书(模板)

×××××××项目的 异议 书(模板)

异议 提出日期: XX 年 XX 月 XX 日

异议提出 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

(签字并盖 公司 章)


联系邮箱


联系电话


异议的 对象


提出异议 的基本事实 (法律依据)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 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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