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市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河北
-保定市
高碑店市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碑店市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已由高碑店市行政审批局以高行审招标核[2023]34号招标核准,高碑店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高碑店市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高发改复字[2023] 1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碑店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高碑店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高碑店市。 2.1.2建设规模:1、对涿白线等路面坍塌路段重做路基、路面处理,共涉及48条公路、23.289公里,三级-四级公路,路面宽5-7米。2、对东高线等路基掏空和路肩冲毁路段进行路基、路肩、边坡修复,共涉及46条公路、113处受损点位。3、水毁桥梁15座。4、恢复公路安防设施及绿化。 2.1.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1)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 (2)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6个月。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本项目的勘察、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时所需的图纸、参考资料、技术规范以及后续服务等。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1.2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8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至少完成过1项公路工程的设计工作。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1年(2022年11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被解除。
3.1.4其他要求:(1)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增加3.6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0年11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不得参加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工程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近5年内(2018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负责过1项公路工程设计工作。
,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 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吿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03 09:00至2023-11-0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服务平台-保定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工程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未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人资格。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1-24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招标人定于2023年11月24日9时30分在高碑店市中心第二开标室举行现场开标。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本公告6.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中国河北、河北省服务平台(保定市)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高碑店市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 | 保定市高碑店市南大街 | 地址: |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
邮编: | /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陈程 | 联系人: | 黎亚林 |
电话: | 0312-2913802 | 电话: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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