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三批农村道路及桥梁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河北
-承德市
项目编号: | GC130800202300743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11-10 17:00:00 |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 2023-11-17 17:00:00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3-11-28 09:30:00 |
开标时间: | 2023-11-28 09:30:00 | ||
正式公告 |
1. 招标条件
2023年第三批农村道路及桥梁建设项目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围行审投【2023】11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路建设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交通上级补助资金和申请地方配套资金。现委托对本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2.2建设规模:(1)水泥混凝土路面3.5米宽,共5.701公里/14条,按四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路基宽5米。(2)水泥混凝土路面5米宽,共0.972公里/ 2条,按四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路基宽6.5米。(3)沥青混凝土路面5米宽,共18.109公里/7条,按四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路基宽6.5米。(4)新建桥梁277.46米/14座(其中独立桥13座,线内桥1座)。
2.3监理服务期:工程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批准的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内(2018年11月1日至今,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成功完成过1条(段)4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 责人为同 一 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 关投标均无效。
3. 4 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投标人应为中小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
( 1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网上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1 月 6 日 9 时 0 分至 2023 年 11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平台(围场县)( _wcindex_wc )电子招标文件。
备注:( 1 )各市场主体持有河北 CA 、北京 CA (排名不分先后)其中任意一家 CA 证书,均可在市本级或各县级交易中心参与活动;同时,尚未办理 CA 证书的市场主体,可选择上述任意一家 CA 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已办理北京 CA 证书的市场主体:如需异地办理业务,应在网上自助激活开通(网址: :8181/ )或在省公共资源大厅 CA 窗口激活开通。办理 CA 咨询电话如下: 北京 CA : 400-618-3337 河北 CA : 400-707-3355 。
( 2 )潜在投标人如未从“全国平台(围场县)”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 2 )本项目不发售纸质版,投标人自行电子版。
4.2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0 元。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 同投标文件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依据承德市行政审批局 ( 承审批字 [2023] 70 号 ) ,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贯彻落实方案》的通知第 ( 五),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政府投资类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单项招标项目估算价 1000 万元及以下的,鼓励招标人对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者未被发现并查实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投标人免收投标保证金,但应当以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替代。投标保证金承诺书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作出承诺,不可代为承诺。投标人发生承诺内容失信行为的,属投标重大偏差,且应当自发生承诺内容失信行为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补缴投标项目报价 2% 的投标保证金,逾期补缴的,将失信行为记录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予以公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交由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4.3 招标文件的答疑
( 1 )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可在提问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在线提疑”系统进行提问,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泄露该企业基本信息的,系统自动拒绝接受。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提疑。
( 2 )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在答疑截止时间前(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对投标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并将答疑内容以及需要修改、补充事项的《补遗文件》的公布,投标人应及时查阅。未在规定时间提疑和查阅答疑、补遗文件的,所造成的投标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3 )答疑时间要求: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2023 年 11 月 17 日 17 时 00 分。招标人解答截止时间 2023 年 11 月 18 日 17 时 00 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考察期间发生的费用和一切风险,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11 月 28 日 09时30分,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全国平台(围场县)电子交易系统。
5.3逾期上传的、未上传指定平台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注: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全国平台(围场县)、中国河北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路建设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围场县围场镇木兰南路 939号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旺角国际 1815
联系人:乔悦
联系电话: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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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完成以下步骤方可投标。
(1)市场主体信息注册登记:
登录承德市中心网站,点击“市场主体注册”按钮,跳转至“河北省平台”进行注册。
(2)办理数字证书:
登录承德市中心网站,点击“资料——CA办理”查看相关CA数字办理事项。 -
2、招标文件。
已在河北省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账号密码或数字证书CA)“承德市平台”查看招标(采购)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首先通过市场主体注册,注册网址“河北省平台” -
3、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当保证金形式为保函时,请先提交保函再提交投标文件。 -
4、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5、详细投标流程见承德市中心网站右下角【投标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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