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快速痕量挥发性有机气体飞行时间质谱仪设备公开招标采购的采购公告
山西
-太原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1401992023AGK01178
2. 项目名称: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快速痕量挥发性有机气体飞行时间质谱仪设备公开招标采购
3.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 4,400,000元
4. 最高限价: 4,400,000元
5. 采购需求:共 一 包,具体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为准。
采购清单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预算单价(元) | 金额小计(元) | 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 | 快速痕量挥发性有机气体飞行时间质谱仪 | 1套 | 4,400,000 | 4,400,000 | 工业 |
总价(元) | 4,400,000 |
产品描述
序号 | 名称 | 参数要求 |
1 | 快速痕量挥发性有机气体飞行时间质谱仪 | 一、技术指标 1. 进样系统 1 )采样流速:可调;进样流量范围 0 - 1.0L/min 2 )大气 VOCs 连续采样,质谱仪软件设定时间序列自动控制。 2. 电离与反应系统 1 ) 以 H 3 O + , NO + , O 2 + , NH 4 + 四种 反应离子 , 配置其中两种或以上反应离子作为独立的离子源 进行分析测试 ; ★ 2 )离子 - 分子反应器: E/N 可控,软件输出 E/N 数值,产生均一漂移电场,具有使离子束聚焦的能力; 3 )离子分子反应室温度可控: 40-120 摄氏度。 3. 飞行时间质谱系统 ★ 1 )质量分析器:采用飞行时间质量分析器; ★ 2 )质量范围: 1 ~ 1000 amu 可调,数据采集时,自动进行质量数校准,保证数据文件质量轴准确度; 3 )质量分辨率( FWHM ):≥ 3000 ( m/z>181 ); 4 )灵敏度:≥ 200cps/ppbv ( m/z >181 ); 5 )相对湿度 ( 水蒸气 ) 对灵敏度影响 : 能够有效测量甲醛、乙醛易受湿度影响的组分 6 )响应时间: <100ms ; 7 )最低检测限: < 10pptv (60 秒, m/z >181) ; 8 )线性范围: 1 0 pptv ~ 100ppbv ; 4. 状态指示器:仪器内置状态指示器或通过操作软件,显示压力、真空、温度、分子泵状态和数据采集状态信息,用于快速查看仪器状态信息,远程读取查看仪器状态等信息。 5. 标定校准系统:配有相关设备,可实现在线自动标定和零点校准。 6. 配备不少于 57 种常用 VOCs 标定用标气。 ★ 7. 真空系统:配备至少三套(含三套)独立的超高真空涡轮分子泵系统,离子源真空度范围 1 - 3mbar ;飞行时间质谱真空度可达 10 -7 - 10 -6 mbar 。 二、 配置 1. 挥发性有机气体飞行时间质谱仪 , 1 套,应满足上述一、技术指标要求; 2. 工控机, 1 套, 工控机应满足 HJ212 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要求,保障系统运行并将数据传输至上位平台;具备实时显示及控制设备运行状态的功能 ; 3. 动态校准仪, 1 套, 实现在线自动标定和零点校准 ; 4. 零气发生器, 1 套, 用于校准仪器及吹扫气路 ; 5. 气象仪(五参数), 1 套,气象因子应包括温度、湿度、风向、风速、大气压; 6. 配套采样系统、稳压电源等辅助设备, 1 套,应 协调监测设备形成完整的工作良好的系统 ; 7. 数据采集系统, 1 套,应满足仪器状态监控、 数据 统计分析、管理等功能; 8. 标准气体及减压阀, 2 套,采用有证标气或有资质单位生产的标准气体。配备不少于 57 种常用 VOCs 标定用标气; 9. 仪器安装、操作和日常维护必需的专用工具, 1 套, 包括但不限于数据线、电源适配器、聚四氟管线、接头等 ; 10. 备机, 1 套,应满足上述一、技术指标要求; 11. 其他,满足仪器质保期两年内正常运行及维护。 三、其他要求 1. 配合车辆改装厂进行仪器的车载安装、调试,确保仪器设备在车载平台上正常运行。 2. 产品应提供完整的现场安装调试服务直至验收合格。安装和验收按照《关于印发 < 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自动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 > 的函》(总站气函〔 2019 〕 785 号)执行。 3. 产品应确保其控制软件能通畅连接互联网,实现远程查看诊断状态、调试仪器和传输数据功能。产品应提供有效的数据转换软件,实现数据从设备端到远程服务器的自动推送或调用传送功能。 4 . 提供分析软件终身免费升级服务。 5. 配置工控机等辅助设施,确保仪器的正常运行。 6. 提供两年运维和数据分析服务,运维期数据储存时间保持 6 个月以上。运维、质控、数据审核和处理按照《关于印发 < 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自动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 > 的函》(总站气函〔 2019 〕 785 号)和国家相关规范执行。 |
注: (1) 所有招标内容除特别标注为 “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货物及服务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 招标内容标注为 “进口产品”的,满足需求的国产产品和进口产品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6. 合同履行期限: 中标人应在中标后 15个工作日内将合格的合同标的交付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7.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联合体投标 的 ,联合体 成员单位均 符合特定资格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法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登录中国山西分网( , 通过项目采购公告下方 点击 “潜在供应商” 免费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和方式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3 年 11 月 24 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方式:登录中国山西分网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 前 未完成提交的,将拒收投 标文件。
开标时登录中国山西分网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设备及网络环境由投标人自行准备。
五、招标公告期限
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 应于开标前在中国山西分网( 进行供应商注册。
联系电话 : 95763
2. 投标人参与项目遇到系统操作问题,请及时联系客服电话。
联系电话: 9576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太原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府西街 75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路 1号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层
联系人: 才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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