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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光综合水质净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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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

发布时间:2023-11-06
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黎光综合水质净化工程
项目编号:44031020230096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黎光综合水质净化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
招标项目编号:44031020230096003
工程类型:咨询服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黎光综合水质净化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11-06 09:00 至 2023-11-27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11-17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11-22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华区水污染治理中心
经办人:林工
办公电话:
传真: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halo广场二期4楼3A09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经办人:李昆鹏
办公电话: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44031020230096003001
标段名称:黎光综合水质净化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11-27 18:00
招标部分估价:528.0944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本工程的全过程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预算编制、模拟清单编制(如有)、清单缺漏项复核、施工过程造价管理、工程进度款审核、变更造价编制或审核、结算审核、决算编制等造价咨询。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工程地址:深圳市龙华区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所有已承担(或参与)本工程的代建、可研、勘察、设计或监理等工作的相关单位及与上述单位有隶属、同一控股股东关系及其他直接利益关系(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上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投标人单位与上述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等)的单位参加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业绩要求:/
其他:/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温馨提示:

  1.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2. 2、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 4、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
  5. 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6. 6、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_3751116.html)
  7. 7、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8. 8、资格后审有关规定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在投标子系统;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网—>交易信息(建设工程)—>变更公告查看;投标子系统;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具体操作见网站服务导航(建设工程)→办事指南。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标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6)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1. 9、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1. 10、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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