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人民医院古城院区标准化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河北
-唐山市
滦州市人民医院古城院区标准化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项目代码:2205-130223-89-01-90437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滦州市人民医院古城院区标准化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滦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滦审批字(2022)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滦州市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滦州市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滦州市人民医院古城院区标准化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建设地点:滦州市人民医院医共体滦城医院。 (3)建设内容及规模:古城院区标准化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27798.85㎡,其中原有建筑总改造面积为:26948.93㎡,主要对门诊楼改造、住院楼改造、康复中心改造、连廊改造、地下车库改造、手术室、供应室中心、影像科、检验中心、重症监护室、血透室等科室进行提升改造,并建设完善消防系统、弱电系统、气动物流等系统,满足日常医疗卫生工作需要。新建配套总建筑面积为:843.57㎡,包括新建锅炉房、食堂、污水处理机房、发电机房、设备间、连廊等;景观绿化设计面积为24443.64㎡及外网工程13754.67㎡。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6)设计周期:40日历天。施工工期:12个月。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全部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并配合甲方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等相关手续办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是指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40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类业绩;①投标人如果独立投标,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独立或以牵头人名义)或同时提供设计+施工业绩;②若为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独立或联合体设计方)或设计业绩、施工单位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独立或联合体施工方)或施工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项目合同原件扫描件、竣工报告原件扫描件,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1.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承诺函”内容),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承诺函。
3.1.4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成员)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成员)未被中国政府采购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③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成员)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④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成员)未被列入河北省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施工负责人,下同):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40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类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项目合同原件扫描件,且上述内容须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如上述材料不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②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结构师资格; ③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本),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不得擅自更换拟派驻本工程的施工负责人。 注: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本项目除配备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外,还需配备(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技术负责人、工程质量负责人、施工安全负责人、项目造价负责人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和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除安全负责人以外,至少配备一名安全员)等项目普通管理人员。
3.1.6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②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成员)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不得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招标文件或者上传投标文件,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④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成员)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能超过2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其中施工总承包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开标时出示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中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盲评方式评审、实行远程异地分散评标 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5、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可以为2家),其中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各为1家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06 09:00至2023-11-1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已在“惠招标”及河北省公共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河北省CA证书互认平台任一家CA(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1-27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中国河北、河北省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滦州市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 | 滦州市新城建华南路1号 | 地址: | 河北省唐山市滦州市滦城街道办事处龙山帝景底商S18-1 |
邮编: | 063700 | 邮编: | 063700 |
联系人: | 刘冬宝 | 联系人: | 焦金辉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滦州支行 |
账号: | / | 账号: | 04030914 |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