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江阳区轻工业园区规划环评编制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四川
-泸州市
中标公示
业主单位
一、项目编号:N5105022023000079
二、项目名称:江阳区轻工业园区规划环评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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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解锁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四街199号1栋12层 | 393,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需解锁)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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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江阳区轻工业园区规划环评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应文件、技术导则要求的规定,通过收集项目相关资料,结合现场踏勘收集的信息,编制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2.负责制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的环境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 3.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规定,配合采购人做好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的公众参与有关工作; 4.协助采购人做好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负责报告书的编制、修改,最终协助取得具体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 | 环境影响评价对园区规划具有修正性、制约性、科学性的指导,其主要通过分析水、气、声、固废等的影响,统筹考虑区域内的生态、景观、交通、社会经济、土地利用率等要素的合理性。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障生态安全为目标,论证规划方案的生态环境合理性和环境效益,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明确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减缓措施,提出生态环境保护建议和管控要求,为规划决策和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生态环境管理提供依据。主要内容如下: 1.总则 概述任务由来,明确评价依据、评价目的与原则、评价范围、评价重点、执行的环 境标准、评价流程等。 2.规划分析 介绍规划不同阶段目标、发展规模、布局、结构、建设时序,以及规划包含的 具体建设项目的建设计划等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的规划内容;给出规划与法规政策、上层位规划、区域“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同层位规划在环境目标、生态保护、资源利用等方面的符合性和协调性分析结论,重点明确规划之间的冲突与矛盾。 3.现状调查与评价 通过调查评价区域资源利用状况、环境质量现状、生态状况及生态功能等,说明评价区域内的环境敏感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分布情况及其保护要求,分析区域水资源、土地资源、能源等各类自然资源现状利用水平和变化趋势,评价区域环境质量达标情况和演变趋势,区域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状况和演变趋势,明确区域主要生态环境问题、资源利用和保护问题及成因。对已开发区域进行环境影响回顾性分析,说明区域生态环境问题与上一轮规划实施的关系。明确提出规划实施的资源、生态、环境制约因素。 4.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识别规划实施可能影响的资源、生态、环境要素及其范围和程度,确定不同规划时段的环境目标,建立评价指标体系,给出评价指标值。 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设置多种预测情景,估算不同情景下规划实施对各类支撑性资源的需求量和主要污染物的产生量、排放量,以及主要生态因子的变化量。预测与评价不同情景下规划实施对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环境质量、环境敏感区的影响范围与程度,明确规划实施后能否满足环境目标的要求。根据不同类型规划及其环境影响特点,开展人群健康风险分析、环境风险预测与评价。评价区域资源与环境对规划实施的承载能力。 6.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 根据规划环境目标可达性论证规划的目标、规模、布局、结构等规划内容的环境合理性,以及规划实施的环境效益。介绍规划环评与规划编制互动情况。明确规划方案的优化调整建议,并给出调整后的规划布局、结构、规模、建设时序。 7.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 给出减缓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环境保护方案和管控要求。 8.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计划。说明拟定的跟踪监测与评价计划 9.说明公众意见、会商意见回复和采纳情况。 10.评价结论 归纳总结评价工作成果,明确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以及优化调整建议和调整后的规划方案。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提供齐全环评所需相关资料后60个日历天内,供应商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送审稿)》编制,协助采购人送审。 | 1.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3.供应商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 重大事项及其进度。 | 393,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平(采购人代表) 、 叶志红 、 李小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按照9000元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9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2.依据泸市财采〔2022〕28 号相关规定,现公示中标(成交)供应商: 需解锁 ,联系电话:需解锁。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泸州市江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地址: 泸州市江阳区星光路6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需解锁
地址: 泸州市龙马潭区红星路 426号这有光写字楼 510-512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老师
电话: 需解锁
需解锁
2023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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