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粮食集团军粮供应综合保障能力提升项目军粮绿色仓储能力建设工程》比选公告
安徽
-马鞍山市
受江东控股集团集采中心委托,就《市粮食集团军粮供应综合保障能力提升项目(一期)军粮绿色仓储能力建设( 14栋一层改造)工程》组织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 市粮食集团军粮供应综合保障能力提升项目(一期)军粮绿色仓储能力建设( 14栋一层改造)工程
二、招标方式: 公开比选
三、招标人: 马鞍山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
四、招标代理机构:
五、资金来源: 自筹
六、建设地点:马鞍山市雨山区阳湖路富马智赢科技园(马鞍山市雨山区阳湖路 398号) 14栋一层
七、建设规模: 市粮食集团军粮供应综合保障能力提升项目(一期)军粮绿色仓储能力建设( 14栋一层改造)工程。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
八、质量要求: 合格
九、工期: 18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十、招标范围: 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
十一、最高投标限价 ( 招 标 控制 价 ) : 194757.35 元(其中:暂估价 / 元;暂列 金额 2 00 0 元)
十二、下浮比例及成交价:
本工程下浮比例为 15 % 。
成交价 =(最高投标限价-暂列金额)×(1- 15 %)+暂列金额。
最终成交价为: 1 65843.75 元 , 成交价其相应子目综合单价同比下浮,其中暂列金额部分不下浮(最终结算价以审计为准)。
十三、比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比选单位须具有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
2、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 注册建造师资格。
3、信誉要求:
( 1)比选单位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作“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处罚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 2)比选单位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作“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处罚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4、比选单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 1)比选单位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 2)比选单位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 3)比选单位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 4)比选单位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注:以上( 1)-(4)项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人。
6、已从获取本项目比选资料。
十四、比选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 7 日至 2023年11月 9 日下午 17:00时(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 、公休日除外)。
2、报名资料:
①授权委托书原件(备注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法定代表人到场时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④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复印内容须清晰完整,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报名地点: (马鞍山市雨山路建管大厦 14楼招标代理室)。
4、报名须交纳比选相关资料工本费等200元(现金),售后不退。
十五、比选时间和地点:
1、比选时间:2023年11月 10 日上午 10:00(北京时间)
2、比选地点:(马鞍山市雨山路建管大厦14楼开标室)
3、比选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考虑是否到达比选现场参与监督。
十六、比选办法
在合格的报名 参选 人中, 采用随机摇号方式产生成交候选人,不再另行组织专家评审。 摇号规则如下:
(一)参与比选的合格参选人家数大于或等于 100家, 则按个位、十位、百位数的顺序抽取。【例:总家数为 168家,先抽取0~9作为个位数,再抽取0~9作为十位数,最后抽取0~1作为百位数】。最后将以上抽取的百位、十位、个位数组成一个号码,与该号码对应的参选人即为本项目成交候选人。注:若通过上述程序抽取产生的个位、十位、百位数组成的号码没有对应的单位,则重新抽取百位数。十位数、个位数不再重新抽取。
(二)参与比选的合格参选人家数小于 100家,则按下列程序抽取。
1、按照参选人报名登记顺序进行编号,一个参选人对应一个号码;
2、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的监督下,根据编号依序将号码球放入摇号机内(放入摇号机的号码球数量=《比选报名审核登记表》上的投标人数量。)
3、建设单位代表(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摇号(仅限一次),摇出的号码与《比选报名审核登记表》上顺序编号相对应的单位即为该项目成交人。
(三)投标人代表产生办法:按《比选报名审核登记表》上的顺序排序,选第一位和最后一位作为投标人代表进入比选现场监督,《比选报名审核登记表》上其他参选人也可自愿到比选现场进行监督。
(四)整个摇号抽取程序全程监控录音、录像。
十七、招标代理费
成交人在领取项目成交通知书时,须向招标代理单位交纳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1980号,按基本收费标准×50%计费,不足贰仟按贰仟计 ),成交人不能按要求缴纳费用的,视为放弃比选结果。
十八、合同文本
( 1);(2)成交人必须在合同中明确项目负责人及管理班子人员名单。
十九、履约担保
1、本项目发包人向成交人: ( √收取 不收取 )履约担保。
( 1)履约担保的形式:以汇款方式将履约保证金汇入发包人指定的银行账号或提供等值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保函。
( 2)履约担保的金额:签约合同价的 5 %。
( 3)成交人须在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汇入发包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或提供等值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保函,否则视为“成交后,成交人因自身原因拒绝与发包人签订项目合同”,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向市公管部门报告,按有关规定处理。履约保证金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返还,若未按时完工,按 《 承揽 合同 》 约定 扣除履约保证金。
二十、特别提示
1、成交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否则发包人有权取消本项目成交人的成交资格,并向政府监管部门报告,按有关规定处理:
( 1)成交后,因自身原因拒绝与发包人签订项目合同的;
( 2)无正当理由不履行项目合同中约定的工期、质量等合同条款的;
( 3)发生较大级(含较大级)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的;
( 4)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2、本项目发包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比选单位须自行踏勘。参与的比选单位,对本项目的控制价(含综合单价、措施费等)有异议的,应当在比选时间截止2日前向发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同接受本项目控制价(含综合单价、措施费等),一旦成交,发包人不接受成交人针对控制价(含综合单价、措施费等)提出的任何异议。
3、投标报名后,比选单位可以放弃本项目比选,但必须在比选时间截止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书面放弃材料,否则视同该比选单位接受本次采购的全部内容及相关要求,若成交后放弃成交或者拒绝与发包人签订合同,或比选单位不具备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资质及安全生产能力,发包人将向政府监管部门报告,按有关规定处理。
4、各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一经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经查证属实,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已确定为成交人的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向政府监管部门报告,按有关规定处理。
5、本工程所涉及到的包括但不限于主材、门、卫生洁具等材料 进场前其 质量和 品牌必须经业主认可。即 本工程所涉及到的主材、门、卫生洁具等材料均由成交人负责采购,但其质量 、 品牌 及价格 必须经发包人认可后方可采购。
6、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当日须与发包人签订承揽合同,逾期不签视为放弃。
二十一、联系方法:
招标人:马鞍山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马鞍山市雨山路建管大厦 14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采监管部门:江东控股集团集采中心
地址:马鞍山市金溪路 456号1212室
联 系 人:张工 /王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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