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兴县环雄安乡村振兴示范区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河北
-保定市
定兴县环雄安乡村振兴示范区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定兴县环雄安乡村振兴示范区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已由定兴县行政审批局以定行审建招标核【2023】0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定兴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定兴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定兴县龙华村 建设规模:对定兴县龙华村部分路面进行拆除原路面并进行新建路面等施工。 合同估算价:1636757.93元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且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5个标段,本项目为二标段。
2.2招标范围:定兴县环雄安乡村振兴示范区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二标段,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01月0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 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 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07 09:00至2023-11-1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服务平台同时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1-2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河北省服务平 台、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定兴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 | / | 地址: | /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赵铮 | 联系人: | 张庆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