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总镇、石港镇、西亭镇详细规划采购公告
浙江
-绍兴市
项目概况
业务类型: | 咨询,市政设计,建筑设计,规划 | 归属地: | 江苏 南通市 |
招标人: | 南通市通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告类别: | 招标 |
预算: | 130.00万元 | 招标截止日期: | 2023-11-27 |
建设规模: | |||
招标范围: |
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 |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和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 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 |
人员资质: | 拟派项目负责人8分(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城市(乡)规划师职称的得2分,具有副高级城市(乡)规划师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 (2)项目负责人自 2021 年1月1日(以获奖证书落款时间为准)以来承担的城乡规划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的每有1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6分。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职称、 项目负责人除外)专业齐全(城乡规划、人文地理、环境工程、给水排水、交通规划),且具有注册证书的,每有1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 (2)拟选派项目组其他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有1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职称、 |
业绩资格: | 项目业绩12分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县(市、区)及以上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业绩的,每个得2分,具有镇级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业绩 |
企业信用等级: |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公告正文
十总镇、石港镇、西亭镇详细规划采购公告 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石港镇、西亭镇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项目(资格后审)受南通市通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委托,就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石港镇、西亭镇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612-NTJR-G2023-0065])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项目概况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石港镇、西亭镇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自行免费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石港镇、西亭镇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项目2.项目编码:JSZC-320612-NTJR-G2023-00653.预算金额:130万元4.本项目设定(设定/不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30万元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止。7.质量要求:满足编制规定,通过主管部门审核通过。8.项目类型:服务9.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1.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采购活动。1.9具备完成本项目标的物的能力,并能提供相应服务;1.10供应商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者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1.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及《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2、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和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土地规划资质,因国家机构改革,证书有效期过期未予补办,依旧视为资质有效,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公告截图)。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27日。2.方式:在“”自行免费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2023年11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南通市通州区中心开标室(具体标室见交易中心开标大屏)(地址:南通市通州区碧华路197号、区政府服务中心三楼东侧)。五、公告期限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通市通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南通市通州区大庆路127号联系人:单先生电话: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地址:南通市通州区锦绣路118号锦安妮纺织品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联系人:、秦女士电话:、八、其他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2.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电子投标文件(1份):投标单位需将所有完整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标文件及报价标文件)正本扫描后导入U盘中(必须为加盖公章的正本扫描件),U盘装入密封袋提交,密封袋上应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标注“电子版投标文件”,密封袋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3.有关本次谈判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发布的更正公告。4.本次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5.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交易中心不收取中标服务费。6.本次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九、特别提醒1.供应商代表须另外携带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的组成和格式),否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响应材料。2.潜在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3.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每家最多接受1名代表(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进入开标室,请各投标代表做好自身防护,全程配戴口罩。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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