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经开区纺织印染循环产业园升级改造项目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湖北
-荆州市
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荆州经开区纺织印染循环产业园升级改造项目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JZSJ-202311FJ-083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JZSJ-202311FJ-083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项目荆州经开区纺织印染循环产业园升级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荆开经发〔2023〕16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和融资,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荆州市荆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荆州市荆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荆州经开区东方大道以东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201亩,总建筑面积约205666.02平方米,主要开展工业厂房、办公楼、食堂、宿舍、污水处理设施、水泵房(消防水池)、固体垃圾转运站、门卫房、停车位、开闭所(配电房)、智慧园区、园区道路、地下管网、绿化、照明、强弱电(电力外线)、水电气安装、围墙等基础设施。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完成荆州经开区纺织印染循环产业园升级改造项目的地质勘察(初勘、详勘、基坑支护、降排水等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消防设计、人防设计(如有)、概算编制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电力部分需独立完成并通过电力部门审核);要求初步设计的深度达到整体施工图设计深度的50%,编制的概算可指导后续的工程总承包最高限价的确定。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2-08。其中:后续服务为跟踪工程实施过程,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 |||||||||||||||||||||||||||||||||||||||||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资质不低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勘察资质不低于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近五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承担过至少一项建筑面积不少于 100000㎡的房屋建筑项目设计业绩且近五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承担过至少一项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0㎡的房屋建筑项目工程勘察业绩(以合同签约时间为准,提供勘察合同、设计合同,如未体现项目规模及完成情况应提供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且仅接受1家设计单位和1家勘察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不同专业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 (3)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4)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 (5)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3.6.1、人员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类高级职称;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项目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 ②项目主要参与人员简介(附相关证书、业绩材料、所有人员劳动合同及近期连续6个月企业为个人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3.6.2、财务要求:企业近3年无亏损,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提供财务报告扫描件); 3.6.3、信誉要求:根据省住建厅(鄂建文【2015】83 号)规定,投标人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相关信息一律以一体化平台数据为准(提供网页件加盖公章);因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违法违规受到相关监管部门不良记录或暂停执业,并在警示或整改期间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3.6.4、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1月08日至2023年11月1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01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7.投标相关事宜 | |||||||||||||||||||||||||||||||||||||||||
6.1 本项目实行线上开标流程,招标人按招标公告第 5.1 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线上开标大厅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6.2 投标人需保证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若招标人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将报荆州市建设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并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和追究其法律责任。 6.3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少招标办事环节,确保“一网通投”顺利推进,依法进入荆州市中心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处既可以法人代表章替代,也可不签字。 6.4 荆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拟开展“一网通投”项目实测,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本项目对招标公告中相关内容做以下修改: (一)“4.招标文件获取”修改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电子营业执照招投标相关功能使用手册)。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1 月 08 日至2023年 11 月 1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二)“5.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方式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 月 01日09时00分。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5 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6 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电话:。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话:、。 6.7 本项目拟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开展评标定标。 | |||||||||||||||||||||||||||||||||||||||||
8.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 |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电子服务系统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10.行政监督 | |||||||||||||||||||||||||||||||||||||||||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荆州市监督管理局,电话 | |||||||||||||||||||||||||||||||||||||||||
11.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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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07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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