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徐水区八四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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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徐水区八四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保定市徐水区八四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已由 保定市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局 以 徐水发改【2023】22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保定市徐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保定龙之道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保定市徐水区八四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2.1.2建设内容概况:本项目规划占地86459.38平方米(约合129.69亩),总建筑面积236379.81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163861.79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47487.45平方米,配套公共建筑及附属设施建筑面积16374.34平方米(包括邻里中心等);地下总建筑面积72518.02平方米(其中地下车库建筑面积52637.53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1988049平方米)。地上规划17层住宅楼14栋、16层住宅楼4栋,13层住宅楼1栋,14层住宅楼1栋,3层邻里中心1栋,2层商业1栋,3层幼儿园1栋,地下规划1层地下车库两个及各主楼下两层地下室。主要建设住宅楼 (全部为回迁安置楼)、配套公建、地下室及地下车库等。容积率南区1.996,北区1.73,绿地率南区;35%,北区:35%。居住户数1350户,居住人数4320人,户均人口3.2,地下机动车停车位1728个。人防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地下车库内。人防工程建筑面积:北区人防总建筑面积 3983.45m,设两个防护单元为甲类二等人员掩蔽部,抗力等级为核5级常5级,工程防化等级为丙级。南区防总建筑面积8013.44㎡,设四个防护单元为甲类二等人员掩蔽部,抗力等级为核5级常5级,工程防化等级为丙级。一个防空专业队队员掩蔽部,抗力等级为核5级常5级,工程防化等级为乙级。2.1.3建设地点:保定市徐水区八四村。2.1.4计划工期:设计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并出具施工图设计等所有成果文件,并通过相关审批手续;施工工期:开工令发出后540日历天内竣工。2.1.5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要求,通过施工图纸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和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2.1.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不包含邻里中心部分),住宅楼、地下车库、土方工程、15#楼幼儿园、16#楼商业的施工(土建、设备及安装)总承包招标,且同时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预算编制、编制竣工结算资料,配合竣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并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等负责。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计业绩: 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设计任务的任一成员)近5年具有以下业绩:类似项目设计业绩1个;施工业绩: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任一成员)近5年具有以下业绩:类似项目施工业绩1个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以施工单位为牵头单位。(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3)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4)联合体成员数量不限;(5)联合体投标的,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义务及承担内容认定各自相对应的资质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1-07 09:00 至 2023-11-13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11-29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已固化并且使用单位CA加密的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河北省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 | 保定市徐水区永兴中路11号政府大院西楼309室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深圳园创业广场5号楼D栋 |
邮编: | 071000 | 邮编: | 071000 |
联系人: | (异议受理人):李波 | 联系人: | 刘工 |
电话: | (异议受理联系电话)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do?categoryid=101101&infoid=e8a5249a36aa5782f45fca499d6e79b7&jypt=jy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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