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年度省直机关公务用车统一保险框架协议采购入围结果公告
安徽
-合肥市
2024-2025年度省直机关公务用车统一保险框架协议采购入围结果公告
推送时间: 20231107
原文链接
2024-2025年度省直机关公务用车统一保险框架协议采购入围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2023BFAFZ02341
二、项目名称: 2024-2025年度省直机关公务用车统一保险框架协议采购
三、入围供应商名称、地址及序号
入围供应商:
序号:1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庐州大道与南宁路交口滨湖宝文时代中心1幢25F/26F/27F01室
入围费率:50%
序号:2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财智中心1幢-办301、302、502、701、801室
入围费率:60%
序号:3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315号
入围费率:50%
四、最高入围价格或者最低入围分值
最低入围分值:89.72
五、入围供应商及入围产品、服务情况
六、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杨维连,胡友荣,解伟,牛腾飞,邰蕾蕾,邢鹏,郝俊辉
七、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入围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需解锁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需解锁。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征集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2024-2025年度省直机关公务用车统一保险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入围通知书已发出,请入围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电子入围通知书。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西路238号
联系人:郝俊辉
电 话: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需解锁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需解锁、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志
电 话:需解锁、66223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