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国际事业天津有限公司拓市电招sei中海油大榭石化聚丙烯项目cems烟气连续排放检测系统招标公告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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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11月7日 1.招标条件 受 中石化国际事业天津有限公司 委托,对 【拓市电招】SEI中海油大榭石化聚丙烯项目CEMS烟气连续排放检测系统采购 所需 CEMS烟气连续排放检测系统 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 WZ20231107-3809-13397-B1 2.项目内容: 【拓市电招】SEI中海油大榭石化聚丙烯项目CEMS烟气连续排放检测系统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在线烟气排放监测系统(CEMS) | 6.00 | 套 | 包1-CEMS烟气连续排放检测系统 | |||||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技术文件中设置的星号条款均为废标项。 3.1.7 卖方投标的产品必须有近年来2套及以上石化装置中同类工况下2年以上良好运行的应用业绩。业绩中至少包括一个系统集成商(即分析小屋制造商)与本投标文件选定的系统集成商相同,且业绩中至少包括一个含测量非甲烷总烃含量的业绩。合同签署日期需在2016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1日期间。 3.1.8 卖方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予以证明,合同内容至少包括:项目及装置名称、产品型号及数量、签署盖章页等。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3.1.9 卖方投标产品的型号必须与上述提供的成功应用业绩中的产品一致或等同。卖方投标的进口产品必须具有原产地商会证明文件。 3.1.10 产品制造商必须在中国具有技术支持和维护服务能力,并在报价文件中具体说明。 3.1.11 卖方必须提供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产品适用性检测合格报告、防爆电子式仪表的国家授权防爆认证机构颁发的《产品防爆合格证》。国家授权防爆认证机构包括NEPSI、CQST和PCEC,也包括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国际权威认证机构,如:IECEx、ATEX等。 3.1.12 烟气分析仪用于测量烟气中的有害气体及氧气的浓度,卖方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3.1.13 卖方投标文件与本询价书的工作范围(本目录1.1)、技术规定(本目录2.1)、技术要求(本目录2.3)、卖方技术报价书内容规定(本目录2.4)以及仪表规格书和/或仪表数据表的要求有偏差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所附的偏差表中逐一列出。对于偏差表的每个偏差项,卖方必须注明买方可接受的替代方案。卖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未列在偏差项中的内容视为完全满足本询价书要求。 3.1.14 卖方投标产品必须满足如下设计要求:1)CEMS系统必须采用FID氢火焰离子检测器,测量NMHC非甲烷总烃含量。2)小屋内分析仪表必须满足整体防爆认证,不接受外加未取得防爆整体认证的防爆柜的形式。整机要求1区防爆,满足IIB+H2场所使用条件。3)严禁CEMS系统集成商委托其他方进行分析小屋制造和分析仪表系统集成。4)投标方必须确保所提供的VOCs系统整体满足环保要求,并负责所提供的 VOCs 系统的当地环部门验收工作,直至验收合格。5)卖方必须为每套CEMS提供一台数采仪,该数采仪必须经过宁波北仑当地环保局认可并能上传数据至当地。 3.1.15 本招标项目仅接受生产商投标,集成商视同为生产商。 3.1.1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7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10月11日 16:30至2023年11月13日 16:3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4日 09:00。 开标地点:天津招标中心(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11月14日 09:00前与丁尚东联系,技术咨询请与章琰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3.其他重要要求:。 6.4.投标说明:无。 7.联系方式: | |||||||||
投标咨询: | |||||||||
联 系 人: | 丁尚东 | ||||||||
电 话: | |||||||||
电 子 邮 件: | |||||||||
技术咨询: | |||||||||
联 系 人: | 章琰 | ||||||||
电 话: | |||||||||
电 子 邮 件: | |||||||||
2023年11月7日 | |||||||||
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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