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送变电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第五次工程类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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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送变电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第五次工程类项目(贵州省黔南州新能源接网送出共享服务项目等工程劳务分包专项采购)公开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开始时间: 2023年11月7 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3年11月10 日
贵州送变电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第五次工程类项目(贵州省黔南州新能源接网送出共享服务项目等工程劳务分包专项采购)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 CG0600022001629493 ) 经 评标委员会 评 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1 .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标的 | 标段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 | 资格能力条件 |
1 | 第一标的:线路铁塔组立施工劳务分包 | 【1-1】贵州省黔南州新能源接网送出共享服务项目线路部分铁塔组立劳务分包 | 1 | 需解锁 | 163.4866万元 | 满足 | 满足 | 满足 |
2 | 需解锁 | 164.8228万元 | 满足 | 满足 | 满足 | |||
3 | 需解锁 | 164.4694万元 | 满足 | 满足 | 满足 | |||
2 | 第二标的:线路架线、、余物清理等施工劳务分包 | 【2-1】贵州省黔南州新能源接网送出共享服务项目线路部分架线、、余物清理劳务分包 | 1 | 需解锁 | 241.4103万元 | 满足 | 满足 | 满足 |
2 | 需解锁 | 246.3036万元 | 满足 | 满足 | 满足 | |||
3 | 需解锁 | 245.7578万元 | 满足 | 满足 | 满足 | |||
3 | 第三标的:间隔扩建设备安装劳务分包 | 【3-1】贵州省黔南州新能源接网送出共享服务项目间隔扩建部分电气设备安装劳务分包 | 1 | 需解锁 | 18.5832万元 | 满足 | 满足 | 满足 |
2 | 需解锁 | 18.8977万元 | 满足 | 满足 | 满足 | |||
3 | 需解锁 | 18.9438万元 | 满足 | 满足 | 满足 | |||
4 | 第四标的:变电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劳务分包 | 【4-1】望谟县麻山打郎农业光伏电站升压汇集站110kV接入部分项目变电部分设备安装劳务分包 | 1 | 需解锁 | 43.8581万元 | 满足 | 满足 | 满足 |
2 | 需解锁 | 44.1553万元 | 满足 | 满足 | 满足 | |||
3 | 需解锁 | 44.2507万元 | 满足 | 满足 | 满足 |
2.初评被否决投标人名单及其否决原因汇总
无。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开标情况、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异议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 异议事项;
3.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受理机构: 需解锁供应链(贵州)有限公司 综合部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粑粑街7号;
●邮编:550002
●受理邮箱:
●联系电话:需解锁;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书,须加盖单位公章)。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需解锁;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
(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需解锁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三、其他公示内容
无。
四、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需解锁供应链(贵州)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粑粑街7号
●联系电话: 4008-100-1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需解锁供应链(贵州)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7日
×××××××项目的异议书(模板)
异议提出日期: XX 年 XX 月 XX 日
异议提出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盖单位公章) |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 (签字) | ||
联系邮箱/传真 | 联系电话 | ||
异议的对象 | |||
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 |||
相关请求及主张 | |||
相关证明材料 和有效线索 | () |
×××××××项目的投诉书 ( 模板 )
投诉提出日期: ×××× 年 ×× 月 ×× 日
投诉人名称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盖单位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 | ||
联系邮箱/传真 | 联系电话 | ||
投诉对象 | |||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 法律依据 ) | |||
相关请求及主张 | |||
相关证明材料 和有效线索 | () |
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需解锁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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