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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苏州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磋商采购公告

江苏

-

苏州市

发布时间:2023-11-08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苏州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 11 20 9 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ZHXZB2023-C-002-A 号

项目名称:2023年苏州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大写玖拾捌万元整(小写:¥980000.00)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一)项目背景

根据省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安排,以及 《苏州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试点建设工作方案》 (苏 府办 〔202 2 〕 136 号) 、 《 苏州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试点建设实施方案 》 等文件 要求,苏州市需在2023年内完成主要任务,基本构建以燃气、供排水、桥梁、道路为重点,覆盖城市建成区的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主框架,完成市级监管平台和“专项试点区(各区)+综合试点区(苏州工业园区)+ 创新融合区 (苏州工业园区桑田科学岛)”建设工作,实现燃气爆炸、城市内涝、地下管线交互风险、第三方施工破坏、供水爆管、桥梁倒塌、道路塌陷等7个省选场景在苏州市试点区域均有所覆盖,实现危旧房屋风险监测、长输油气管道爆炸风险监测等自选场景在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中的融合应用。 同时 ,根据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运行需要,形成一系列配套制度和标准规范,提前规划生命线设施的存量改造及增量建设工作, 强化各级各部门 工作联动,全力打造多元化、精准化、智能化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城市安全源头预防、健全城市安全防控机制、提升城市安全监管效能、强化城市安全保障能力。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成果提交”内容。(具体时间根据采购单位通知为准)。成交单位应保障至2024年底苏州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试点建设全域推广工作结束,根据省级要求深化完善完成相关机制标准,调整城市生命线深化建设思路。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报名截止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3年 11 月 15 日 。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CA办理

1.1办法详见苏州市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1.2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1.3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1.4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保留“投标确认函”,质疑时“投标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成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苏州市中心:

签章使用问题:联系电话:4006776800 QQ:3269174593、2296439417、3064437102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 QQ:3048755361、895706745

(三)本项目采购使用CA及电子签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4.1现场签到: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凭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CA证书、本人身份证明、响应授权资料等原件进行现场签到。未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示CA证书、本人身份证明、响应授权资料等原件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4.2现场解密。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CA证书至开标现场排队解密,并充分考虑解密现场排队等待解密等所需时间,预留足够解密时间。开标时,代理机构通过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报名解密,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正确的CA证书,未能完成现场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4.3 供应商现场签到时间: 2023年 11 月 20 日 9 点00分-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4.4截止时间: 2023年 11 月 20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4.5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中心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 11 月 20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2) 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有关具体部署,请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各方主体,实时关注苏州疫情防控的有关信息和通知通告,须符合条件后方可进入苏州市大厅参加政府采购相关活动。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政策要求为准。

(3)针 对中小企业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相关规定。

(4)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电话。

(5)本公告同时在江苏省、苏州市上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苏州市姑苏区锦帆路239号

联 系 人:毛荷月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苏州高新区运河路乐嘉汇商务广场1幢6楼、17楼

联 系 人:、邹雅琴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雅琴

电话:

2023年 1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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