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3万吨粮食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大米加工厂成套设备xa0设备采购xa0/xa0标段补遗文件01号
四川
-内江市
威远县 3万吨粮食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大米加工厂成套设备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 标段
补遗文件 01 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 现将招标文件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8.2本合同 生产定金 为合同价款的 1 0% ,即 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 生产定金 支付前乙方须提供等额发票或者银行保函。
8.3设备运抵甲方指定地点 并将该批设备的发票、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设备开箱验收单提供给采购方 进场验收合格 , 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设备进行安装完成,经调试验收合格且办理设备正式移交手续后, 支付至 合同总价 的 70 % ,即 人民币(大写):(小写) ¥元 。
8.4 项目审计合格后,业主同比例付款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 9 7 % , 即 人民币(大写):(小写) ¥元 。
变更为: 8.2本合同 生产定金 为合同价款的 15 % ,即 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 生产定金 支付前乙方须提供等额发票或者银行保函。
8.3设备运抵甲方指定地点 并将该批设备的发票、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设备开箱验收单提供给采购方 进场验收合格 , 支付至 合同总价 的 8 0% ,即 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8.4 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设备进行安装完成,经安装、调试、培训、竣工验收合格且办理设备正式移交手续后,项目审计合格后 支付至 合同总价 的 97 % ,即 人民币(大写):(小写) ¥元 。
- 现将招标文件 第五章 供货要求 三、商务要求 1、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发货前采购人支付给中标人不低于合同总金额 10 % ;主机设备货到现场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7 0 %,安装验收完毕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97 %;合同货款的 3 %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结束后无息退还,具体细则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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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 :2023年11月29日09时30分,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变更 为 :2023年11月 29 日 09 时 3 0分 ,其余时间相应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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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变更不涉及评审因素修改,故不重新上传招标文件,签订合同时以本补遗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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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其余 内容 不变,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四川威远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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