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龙游河西侧带状公园项目的招标公告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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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如皋市龙游河西侧带状公园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D3206820342000046项目名称如皋市龙游河西侧带状公园项目标段编号D3206820342000046001001标段名称如皋市龙游河西侧带状公园项目招标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项目批准机关名称工程所须资金来源工程地点工程规模标段具体信息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报名地点公告发布日期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公告开始时间2023年11月8日公告结束时间2023年11月20日工程类型园林绿化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资质类别和等级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企业业绩、信誉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其他条件公告信息
如皋市龙游河西侧带状公园项目施工招 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如皋市龙游河西侧带状公园项目 已经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如皋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如皋市龙游河西侧带状公园项目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龙游河西侧
2.1.2 建设规模:龙游河西侧带状公园项目,全长约 1.28km ,包含新建重力式护岸 285.4m ,木桩护岸 1351.4m ,绿道 2750m2 ,栈桥 1-4 总长 381.5m ,绿化、景观、给排水、景观小品、龙游河驿站、景观照明等;全线维修节点现状共包含 8 个平台, 2 个栈桥, 1 个挡墙及 1 处现状景墙。
2.1.3 合同估算价:约 1723 万元;
2.1.4 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如皋市龙游河西侧带状公园项目( 全长约 1.28km ,包含新建重力式护岸 285.4m ,木桩护岸 1351.4m ,绿道 2750m2 ,栈桥 1-4 总长 381.5m ,绿化、景观、给排水、景观小品、龙游河驿站、景观照明等;全线维修节点现 状共包含 8个平台,2个栈桥,1个挡墙及1处现状景墙 )的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企业需持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园林或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 5 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注:①乡镇级职称除外。(如工程师职称证书无法体现园林绿化专业,则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②工作经历按实际从事管理工作时间起算,以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学历证书颁发时间或其最早参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工程竣工资料确定;
③ 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⑴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⑵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是指: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过单份合同金额 1000 万元及以上的综合景观绿化工程业绩 ( 业绩内容须包括硬质景观内容,不接受单纯苗木绿化业绩 ) 。
备注: ⑴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章确认);
⑵所提供的业绩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须同时提供经平台获得的中标通知书(或进场交易证明书)。直接发包或未经平台获得的业绩,须同时提供审计部门或中介审计机构出具的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审核)证明材料;
⑶不接受招商建设项目业绩和联合体项目业绩;
⑷时间以 竣工后首次验收时间 为准;
⑸项目负责人、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体现的项目金额不一致的,则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⑹本项目不接受项目负责人变更过的业绩。
3.4.2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 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 企业近 1 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 企业近 3 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苏清办〔 2023 〕 4 号文中有明确要求的,以其要求为准。
前款 3.4.2 中“近 2 年”是指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2 年,例如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是 2023 年 11 月 20 日,则“近 2 年”是指从 2021 年 11 月 21 日以来的 2 年内,以此类推。前款 3.4.3~3.4.4 中所称“近 1 年”、“近 3 个月”的定义与上同。
3.4.5 按照《关于在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 2018 ? 23 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4.6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 2020 〕 75 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 2020 〕 75 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 2022 ) 198 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4.7 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8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0 日 9 时 0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平台。
5 . 投标 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 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 投标报价评审( 95 分)、投标人信用评定分( 5 分) ),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如皋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如皋市宁海路
联 系 人:
电 话:
2023 年 11 月 8 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报名信息请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 [0]
如皋市龙游河西侧带状公园项目施工招 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如皋市龙游河西侧带状公园项目 已经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如皋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如皋市龙游河西侧带状公园项目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龙游河西侧
2.1.2 建设规模:龙游河西侧带状公园项目,全长约 1.28km ,包含新建重力式护岸 285.4m ,木桩护岸 1351.4m ,绿道 2750m2 ,栈桥 1-4 总长 381.5m ,绿化、景观、给排水、景观小品、龙游河驿站、景观照明等;全线维修节点现状共包含 8 个平台, 2 个栈桥, 1 个挡墙及 1 处现状景墙。
2.1.3 合同估算价:约 1723 万元;
2.1.4 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如皋市龙游河西侧带状公园项目( 全长约 1.28km ,包含新建重力式护岸 285.4m ,木桩护岸 1351.4m ,绿道 2750m2 ,栈桥 1-4 总长 381.5m ,绿化、景观、给排水、景观小品、龙游河驿站、景观照明等;全线维修节点现 状共包含 8个平台,2个栈桥,1个挡墙及1处现状景墙 )的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企业需持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园林或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 5 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注:①乡镇级职称除外。(如工程师职称证书无法体现园林绿化专业,则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②工作经历按实际从事管理工作时间起算,以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学历证书颁发时间或其最早参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工程竣工资料确定;
③ 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⑴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⑵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是指: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过单份合同金额 1000 万元及以上的综合景观绿化工程业绩 ( 业绩内容须包括硬质景观内容,不接受单纯苗木绿化业绩 ) 。
备注: ⑴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章确认);
⑵所提供的业绩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须同时提供经平台获得的中标通知书(或进场交易证明书)。直接发包或未经平台获得的业绩,须同时提供审计部门或中介审计机构出具的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审核)证明材料;
⑶不接受招商建设项目业绩和联合体项目业绩;
⑷时间以 竣工后首次验收时间 为准;
⑸项目负责人、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体现的项目金额不一致的,则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⑹本项目不接受项目负责人变更过的业绩。
3.4.2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 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 企业近 1 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 企业近 3 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苏清办〔 2023 〕 4 号文中有明确要求的,以其要求为准。
前款 3.4.2 中“近 2 年”是指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2 年,例如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是 2023 年 11 月 20 日,则“近 2 年”是指从 2021 年 11 月 21 日以来的 2 年内,以此类推。前款 3.4.3~3.4.4 中所称“近 1 年”、“近 3 个月”的定义与上同。
3.4.5 按照《关于在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 2018 ? 23 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4.6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 2020 〕 75 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 2020 〕 75 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 2022 ) 198 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4.7 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8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0 日 9 时 0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平台。
5 . 投标 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 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 投标报价评审( 95 分)、投标人信用评定分( 5 分) ),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如皋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如皋市宁海路
联 系 人:
电 话:
2023 年 11 月 8 日
报名信息请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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