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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县沙金台蒙古族满族乡大石头井子村历史遗留矿山治理恢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

-

沈阳市

发布时间:2023-11-08
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11-08 00:00:00 原文链接地址

(康平县沙金台蒙古族满族乡大石头井子村历史遗留矿山治理恢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康平县沙金台蒙古族满族乡大石头井子村历史遗留矿山治理恢复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0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23-00177
项目名称:康平县沙金台蒙古族满族乡大石头井子村历史遗留矿山治理恢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88,494.00
最高限价(元):888,494
采购需求: 查看

平整工程挖方5164.9m3,填方372.7m3,边坡修整工程1241.1m3,回填工程场内石方回填6078m3,场外石方回填5399m3,覆土17715m3,平土20098m2,开挖排水沟543m,修建3m宽道路2条,总长290m,栽紫穗槐854株,施有机肥30.15t。管护监测3年,管护面积0.0961hm2,管护期对耕地用有机肥22.71t,监测点6个。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完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文,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文,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9日 08时00分至2023年11月15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0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康平县中心3楼(康平县轻工路2号,原老党校院内)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2021〕363 号文件,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上自行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后用CA锁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供应商自身原因如未按相关要求操作导致废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加密 U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相关通知。 4.电子文件说明: (1)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 (2)电子文件报送时限: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辽宁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 (3)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的30分钟内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响应);供应商需自行准备CA锁,开标现场各供应商可远程解密或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Ukey或手机移动证书(扫码)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4)最终报价提交的时限:供应商须在最终报价开始后的30分钟内提交最终报价;供应商因客观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将其无法解密原因报送给监督部门,经监督部门同意方可延长解密时间。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注:供应商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辽宁省技术咨询电话:400-128-8588 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1188 或400-125-7788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康平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 康平镇轻工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10-3号(1406)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
账号: 4101003101567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健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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