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榆阳区小西沙棚改项目基坑开挖及支护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
-榆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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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HHXC-2023-035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榆林市 , 榆阳区
一、招标条件
榆林市榆阳区小西沙棚改项目基坑开挖及支护工程(滨水西岸、N3N4、A2)监理项目 等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548.22 万元,招标人为 榆林市榆阳区城市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榆林市榆阳区小西沙棚改项目基坑开挖及支护工程(滨水西岸、N3N4、A2)监理项目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N1标段 : 榆林市榆阳区小西沙棚改A2片区基坑开挖及支护工程监理项目 ,投资金额: 100.78 万元;
N2标段:榆林市榆阳区小西沙棚改N3N4片区基坑开挖及支护工程监理项目 ,投资金额: 293.72 万元;
N3标段: 榆林市榆阳区小西沙棚改滨水西岸片区基坑开挖及支护工程监理项目 ,投资金额: 153.72 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001)榆林市榆阳区小西沙棚改A2片区基坑开挖及支护工程监理项目的 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营业执照2022年度年检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
(2) 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甲级 及以上监理资质 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的独立法人资格; 其中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本企业注册 建筑 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及提供近期连续 6 个月的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本公司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 财务状况: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年度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2023年至今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基本户银行资信证明 ;
(4) 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往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提供企业完整信用报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往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原色印章(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可在其“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 中全国范围内查询)②、投标人、投标人委派代表需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 网站进行注册、登陆,自主上 报信用承诺书,投标人信用承诺、投标信用(保证 金)及投标人委派代表信用承诺的承诺事由为参与项目的项目名称,承诺时上传相应 ,否则为无效承诺。提供承诺公示后截图;③、省外企业须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本项要求截图及报告生成时间段为招标文件发出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截图需显示时间及网站名称)。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002)榆林市榆阳区小西沙棚改N3N4片区基坑开挖及支护工程监理项目的 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营业执照2022年度年检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
(2) 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甲级 及以上监理资质 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的独立法人资格; 其中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本企业注册 建筑 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及提供近期连续 6 个月的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本公司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 财务状况: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年度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2023年至今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基本户银行资信证明 ;
(4) 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往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提供企业完整信用报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往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原色印章(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可在其“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 中全国范围内查询)②、投标人、投标人委派代表需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 网站进行注册、登陆,自主上 报信用承诺书,投标人信用承诺、投标信用(保证 金)及投标人委派代表信用承诺的承诺事由为参与项目的项目名称,承诺时上传相应 ,否则为无效承诺。提供承诺公示后截图;③、省外企业须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本项要求截图及报告生成时间段为招标文件发出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截图需显示时间及网站名称)。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003)榆林市榆阳区小西沙棚改滨水西岸片区基坑开挖及支护工程监理项目的 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营业执照2022年度年检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
(2) 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甲级 及以上监理资质 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的独立法人资格; 其中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本企业注册 建筑 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及提供近期连续 6 个月的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本公司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 财务状况: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年度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2023年至今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基本户银行资信证明 ;
(4) 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往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提供企业完整信用报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往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原色印章(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可在其“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 中全国范围内查询)②、投标人、投标人委派代表需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 网站进行注册、登陆,自主上 报信用承诺书,投标人信用承诺、投标信用(保证 金)及投标人委派代表信用承诺的承诺事由为参与项目的项目名称,承诺时上传相应 ,否则为无效承诺。提供承诺公示后截图;③、省外企业须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本项要求截图及报告生成时间段为招标文件发出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截图需显示时间及网站名称)。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 11 月 09 日9时00分到2023年 11 月 15 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投标以现场确认和网上投标为准,二者缺一不可。
投标人须在榆林市中心平台注册并对本项目报名,可登录全国中心平台(陕西省) ,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平台-投标人”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
获取文件的代表必须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
a法定代表人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交:网上报名投标回执单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原色印章的复印件,以及所投标段资格要求(投标保证金银行缴款证明凭证除外)的相关证件、证书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加盖企业原色印章的复印件一份在代理公司确认投标;
b被授权代表获取文件时需提交:网上报名投标回执单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 投标人 原色印章的复印件及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保证明(五险一金任一即可),以及所投标段资格要求(投标保证金银行缴款证明凭证除外)的相关证件、证书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加盖企业原色印章的复印件一份在代理公司确认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 12 月 01 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 榆林市中心10楼 开标10室 (市民大厦)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 12 月 01 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榆林市中心10楼 开标10室 (市民大厦)
七、其他
1、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2、发布网站:《陕西》 、《全国平台(陕西省·榆林市)》
3、投标人须在 2023 年 11 月 30 日 17:00 时前将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资料递交或邮寄至:(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明珠大道榆商大厦A座1415室)。联系人:。联系电话:。投标人届时通过视频会议开标,其他有关事项,详见项目招标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榆林市榆阳区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榆林市榆阳区城市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榆林大道166号北楼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明珠大道榆商大厦A座1415室
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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