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及监管支持服务工作项目更正公告
江苏
-南通市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JSZC-320685-NTYT-G2023-00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海安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及监管支持服务工作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10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 采购文件中第四部分 “二、评标流程和评标标准”由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商务技术部分评审结束后进入最后报价环节,最后报价将作为评审价。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知最后报价填报后,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在 15分钟内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作无效响应处理。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家;只有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供应商商务、技术部分和价格部分的合计分值,为该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响应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前三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评委在认真审阅响应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各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独立评判,不得统一打分。 ”
现变更为:
“采用综合评分法。分资格审查,商务、技术标,价格标三部分评审,总分值为100分,加分和减分因素除外。
首先由采购人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然后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最后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待商务、技术标评审结束后,进行价格标的开启、评审。投标人商务、技术部分和价格部分的合计分值,为该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评委在认真审阅投标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各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独立评判,不得统一打分。 ”
本项目开标时间顺延至 2023年11月24日09点00分 。
更正日期: 2023年11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安市水利局
地址:海安市长江中路 106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海安市东海大道 22号(滨湖国际B座7楼)
联系人:王玲玲
联系方式:
3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玲玲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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