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卧龙镇2023年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
-平凉市
庄浪县卧龙镇2023年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项目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GSRL2023-43
公告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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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采购方式 |
联系人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采购单位 |
是否重大项目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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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庄浪县卧龙镇2023年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项目001 | GSRL2023-43 | 工程-施工 | 699918.52(元) |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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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浪县卧龙镇2023年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项目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庄浪县卧龙镇2023年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项目已由庄浪县农业农村局以庄农字【2023】559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庄浪县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业主为庄浪县卧龙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庄浪县卧龙镇2023年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项目
2.项目编号:GSRL2023-4 3
3.主要建设内容为:
建设玻璃温室 1间 978.30平方米,建筑层数一层,建筑高度6.15米,建筑结构为轻钢结构。墙体采用240厚MU10蒸压粉煤灰砖+M7.5水泥混合砂浆砌筑,四周为砖墙高0.5米,外墙覆盖采用8mm双层钢化中空复发玻璃,采用与之配套的高强度铝合金专用型材,型材表面采用阳极氧化处理,外墙面与柱子内侧平齐。屋面采用5mm厚的钢化玻璃覆盖 。
4.招标控制价: 699918.52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5.质量标准:合格。
6.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工程的施工。
7.资金来源:庄浪县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8.计划总工期:总工期 4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1月 22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3 年 12 月 31 日。 ( 如遇不可抗力情况, 工期 顺延 )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 一 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10.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
11.招标期限:2023年11月 10 日00时00分至2023年11月 13 日1 6 时00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土建工程施工员岗位证书;
(4)质量(检)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土建工程质量 ( 检 ) 员岗位证书;
(5)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6)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4.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自公告之日起查询的未被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企业名称、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以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自公告之日起查询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企业名称、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以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证明材料。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 10 日00时00分至2023年11月 13 日1 6 时00分登录平凉市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各投标人报名成功后自行编制投标总价进行竞价。施工预算书依据电子版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编制,要求编制内容完整,取费标准合理,依据准确,材料指导价依据当地部门核发的指导价执行。
3.施工方案要求能够指导施工,有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等。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网上报价时限与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上传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任职资格、施工能力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施工方案或资格要求内容上传不全者视为资格不符合要求,将按无效标处理。
六、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同时发布公示。
2.通过竞价的投标单位,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纸质版(正本1份、副本1份)于中标公示结束前送至,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庄浪县卧龙镇人民政府
地 址 : 庄浪县卧龙镇 街道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 :
地 址 : 平凉市崆峒区泾水家园4号楼2单元402室
联 系 人 : 何燕
电 话 :
邮 箱:
提示: 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平凉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报名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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