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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新宁镇九龙村爱心食堂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

-

庆阳市

发布时间:2023-11-10
招标公告

宁县新宁镇九龙村爱心食堂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GSDG2023-015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采购方式
联系人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采购单位
是否重大项目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宁县新宁镇九龙村爱心食堂建设项目001 GSDG2023-015 工程-施工 381957.47(元)

公告内容

  • 一、招标条件: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16 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 2020 〕 21 号),我单位拟对宁县新宁镇九龙村爱心食堂建设项目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该项目宁住建项发﹝ 2023 ﹞ 207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县新宁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编号: GSDG2023-015

    2 、项目名称:宁县新宁镇九龙村爱心食堂建设项目

    3 、建设地点:宁县新宁镇九龙村六组

    4 、工程内容: 新建一层砌体结构标准化爱心食堂 1 处,建筑面积 109.98 平方米,建筑层高 3.6 米,建筑高度 4.95 米,配套建成透视墙 45 米,院坪硬化 120 平方米等。

    5 、计划总工期: 3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3 年 11 月 15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3 年 12 月 14 日。

    6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 、资金来源: 2022 年东西部协作社会帮扶资金

    9 、招标控制价 :381957.47 元

    10 、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安全生产能力。 2 、 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管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其中: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取得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总工程师必须为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 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 ( 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 ) ,依法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活动的,由评标 ( 评审 ) 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4 、 投标人须提供签署完整的《庆阳市诚信承诺书》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方式:

    1 、招标人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 、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 、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 9 时 00 分至 2023 年 11 月 12 日 16 时登 录庆阳市中心网站“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庆阳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同时编制上传针对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 PDF 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2 、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3 、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注:招标人将参照相关评审内容,对各竞标人所上传的总体实施方案综合评审,各竞标人应充分考虑所传资料的完整性和质量优化性。

    六、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 、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 2023 年 11 月 12 日 16 时 00 分 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 、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七、结果公示:

    1. 采购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投标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 1 个工作日。

    2. 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网上上传内容一致的投标文件纸质版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须胶装、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 1 份( U 盘、 WORD 及 PDF 版本各一份),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版文件一致,否则视为无效响应;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县新宁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宁县新宁镇人民路 9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办公地址:庆阳市西峰区恒美三期 1402 室

    联系人:徐阿芳

    联系电话:

    2023 年 11 月 10 日

提示: 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庆阳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9096)进行报名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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