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城东公园和站前广场综合物业管理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
-芜湖市
一、项目编号: WH09CG2023FW2096(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252023 1314 号 )
二、项目名称: 无为市城东公园和站前广场综合物业管理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无城镇东方家园 A 区 15 幢
成交金额: 1431000 .00元 /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类 |
名称:无为市城东公园和站前广场综合物业管理项目 服务范围:无为市城东公园和站前广场,占地约 12.5071万平米,其中水体面积约30787?O,绿化面积约60194?O,硬化约34090?O。 服务要求:提供环卫保洁、安保管理、市政维护、绿化养护、应急保障等服务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成绩合格,符合其他约定事项内的续签条件,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自双方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 服务标准:符合无为市城东公园和站前广场物业管理考核办法。 |
五、 评审专家名单: 王蕾 、 甘玉宏 、 王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1)若成交价在100万元≤成交价<500 万元:代理费=100万元×1.2% +(成交价-100万元)×0.48%;(2)若成交价< 100万元,则代理费=成交价×1.2% (3)若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
收费金额: 14068.8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 是
3.无效投标单位:无
4.成交单位业绩: 无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ttp: whsggzy.wuhu.gov.cn);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3)被质疑人名称;
(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必要的法律依据;
(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无为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无为市无城镇幸福路26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需解锁
地 址:无为市无城镇同心小区三期31栋附属办公房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小波
电 话:需解锁
十、
1.中小企业声明函
2.书面推荐供应商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