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官学院福建分院暨福建法院司法警察教育训练基地-变更公告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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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官学院福建分院暨福建法院司法警察教育训练基地(工程总承包)
答疑通知 3
各潜在投标人:
国家法官学院福建分院暨福建法院司法警察教育训练基地(工程总承包)(招标编号: E3501000102802081002) 答疑 如下:
问题: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前附表项目管理机构中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配置情况(注: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主体工程的分包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若投标人为施工单位,设计为主体设计分包单位,除了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其他项目管理人员设计单位出具提供?
答: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主体工程的分包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本答疑内容未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做出修改,故本项目开标时间不变。
招标人: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
202 3 年 11 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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