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烟草公司邢台市公司智慧园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
-邢台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烟草公司邢台市公司智慧园区采购项目(二次)已批准,项目业主为河北省烟草公司邢台市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烟草公司邢台市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北省烟草公司邢台市公司智慧园区采购项目(二次)
2.2交付地点:河北省烟草公司邢台市公司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质量标准:合格
2.5供货期:产品交货时间,为收到甲方安装通知后6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详见采购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有效的营业执照;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或政府采购活动须具有其总公司(行)授权,分支机构资质按其总公司(行)授权范围认定。
3.1.2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3信誉要求:2020年10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显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未被烟草行业列入不良供应商“黑名单”(在实施采购过程中,发现供应商存在行贿行为的,将列入烟草行业“黑名单”);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
3.1.4其他要求: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0日17:00至2023年11月17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宏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01日09:00,递交地点为宏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河北省、宏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省烟草公司邢台市公司
地址:邢台市邢州大道1188号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东岗路45号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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