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明珠湾区跨江通道工程、南沙明珠湾区跨江通道工程、南沙明珠湾区跨江通道工程项目建设管理
广东
-广州市
南沙明珠湾区跨江通道工程(二期)、南沙明珠湾区跨江通道工程(三期珠江东段)、南沙明珠湾区跨江通道工程(三期横沥岛尖段)项目建设管理
公告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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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南沙明珠湾区跨江通道工程(二期)、南沙明珠湾区跨江通道工程(三期珠江东段)、南沙明珠湾区跨江通道工程(三期横沥岛尖段)项目建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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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JG2023-6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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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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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区域: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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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登记时间: 2023年11月10日 17时30分~2023年12月4日 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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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登记方式: 网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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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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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万元): 不收取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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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5709.766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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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时提供); 2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项目总负责人: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注1: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包含2023年5月-2023年10月)或以上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证明文件);若为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经备案的相关证明文件。 4项目负责人: 4.1南沙明珠湾区跨江通道工程(二期)项目建设管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2南沙明珠湾区跨江通道工程(三期珠江东段)项目建设管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3南沙明珠湾区跨江通道工程(三期横沥岛尖段)项目建设管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注1: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包含2023年5月-2023年10月)或以上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证明文件);若为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经备案的相关证明文件。 注2:三个项目建设管理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5。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已在广州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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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注1: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包含2023年5月-2023年10月)或以上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证明文件);若为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经备案的相关证明文件。 项目负责人: 1南沙明珠湾区跨江通道工程(二期)项目建设管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南沙明珠湾区跨江通道工程(三期珠江东段)项目建设管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南沙明珠湾区跨江通道工程(三期横沥岛尖段)项目建设管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注1: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包含2023年5月-2023年10月)或以上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证明文件);若为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经备案的相关证明文件。 注2:三个项目建设管理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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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交易集团企业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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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2023年12月4日 9时30分 - 2023年12月4日 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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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第1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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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3年11月10日 17时30分 - 2023年12月4日 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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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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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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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2023年12月4日 9时0分 - 2023年12月4日 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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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第1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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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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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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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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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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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徐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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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人: 陈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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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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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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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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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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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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