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团风县总路咀镇白坳村共同缔造交通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湖北
-黄冈市
团风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团风县总路咀镇白坳村共同缔造交通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10 17:32 | 发布单位:需解锁 | 项目监管地:团风县 | 阅读次数:
一、项目编号
HBBW20231030-73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121-2023-00365
三、项目名称
团风县总路咀镇白坳村共同缔造交通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 武汉市新洲区辛冲街东城社区商业街20号
中标(成交)金额: 27.3 (万元)
工程类 |
名称:团风县总路咀镇白坳村共同缔造交通项目 施工范围: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招标工程量 清单涵盖的范围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整个项目并交付使用 项目经理:兰永益 执业证书信息:鄂242161766676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钱骏,王华珍,贺爱斌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 2023-11-10
2、评审地点: 团风县建筑大厦11楼(需解锁评标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参照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鄂建文〔2023〕35号】关于印发《湖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的通知规定标准计取,由成交人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2、收费金额: 0.4095 (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成交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递交1份质疑书。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和必要的证明材料;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
备注:质疑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如未按上述规定程序规定进行质疑,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为无效的质疑。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团风县农村公路管理局
地 址: 团风镇得胜大道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需解锁
地 址: 团风县建筑大厦11楼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欧梦玲
电 话: 需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