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坪县阿恰勒镇巴扎提升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
-阿克苏地区
项目概况 柯坪县阿恰勒镇巴扎(夜市)提升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 线上获取 采购 文件,并于 202 3 年 11 月 21 日 1 1 : 0 0(北京时间)前递交 响应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集 kpxzcy2023-00299
项目名称: 柯坪县阿恰勒镇巴扎(夜市)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000000.00元(壹佰万元整)
最高限价(元): 960670.45元(玖拾陆万零陆佰柒拾元肆角伍分)
采购需求: 地面硬化 2600平方米,20个摊位架(含顶棚),50个垃圾箱,1座文化大舞台(含背景墙)、1块幕布,1个投影,4个音响。3组彩钢棚,8个饲料槽,配备供排水设施、围栏、照明设施及电力设施。( 详见 磋商 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
单位:批
数量: 1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 165日历天(冬休期顺延)。 开工日期: 2023年11月28日,竣工日期:2024年5月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财库〔2014〕68号文件的通知》。
( 3)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投标产品遵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相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有效经年检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 2)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投标企业须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或新疆工程建设云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有类似本项目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 3)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4)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网上自行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5)相互关联的存在实际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否则,该投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 202 3 年 11 月 10 日至 202 3 年 11 月 17 日,每天上午 10:00至14:00,下午 15:30 至 19: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 3 年 11 月 21 日 11 : 00点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系统)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 3 年 11 月 21 日 11 : 00点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系统)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新疆、柯坪县人民政府网同时发布;
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3、(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专区,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锁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 5)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6)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
**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
**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
**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柯坪县阿恰勒镇人民政府
地址 : 柯坪县阿恰勒镇乌喀路 1007号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新疆阿克苏地区柯坪县柯坪镇幸福路 5号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二楼203室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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