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客运段音视频记录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客运段音视频记录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YGP-2023-ZA-076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客运段音视频记录仪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客运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安全生产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采购400台音视频记录仪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客运段采购400台音视频记录仪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
3.1.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日期前近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4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3.1.5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以下情形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不存在以下情形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具体如下: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第、项实际查询结果以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以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的“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其他情形:
① 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② 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③ 投标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11月14日 至 2023年11月20日 ,每日上午 09:00 至 12:00 (上午),下午 14:00 至 17:00 (下午)(北京时间,下同),在 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309 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 ,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12月5日 14:00 ,地点为 (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309)第一评标室 。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客运段
地 址: 天津站前广场行包托运大厅旁(天津客运段四层)
邮 编: 300011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代理机构:
地 址: 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309
邮 编: 300222
联 系 人:高薇
电 话: -810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大沽南路支行
账 号: 698198982
9. 其他
一、项目预算(含税):¥1,039,600.00(大写:人民币壹佰零叁万玖仟陆佰元整)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 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4日 09时至2023年11月20日 17时(北京时间,下同) 按以下要求购买招标文件:
5.1.1 登录 “”完成企业用户注册。
5.1.2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电汇的方式支付(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 PYGP-2023-ZA-0764标书款”),标书款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从投标人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不接受个人电汇。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大沽南路支行
银行帐号:698198982
5.1.3 注册成功的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招标(试)”→点击“公告”在【公告】→【招标公告】模块下,查看招标公告,并点击【查看】进入。
投标人须将如下报名信息: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营业执照扫描件、标书款汇款单截图、项目编号、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以邮件正文形式发送至(邮件主题为:PYGP-2023-ZA-0764报名信息),请投标人查看邮箱领取招标文件。
5.1.4 未在招标公告指定时间内完成标书款支付者,将不具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5.1.5 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获取招标文件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并将书面告知内容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件主题为: PYGP-2023-ZA-0764 弃标函(书面告知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弃标原因,加盖公章并注明发送时间)。
5.1.6 邮购招标文件的,所需邮费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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