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吴圩镇西大岗人居环境整治-活动场所改造提升项目更正公告
安徽
-滁州市
公告公示信息
定远县吴圩镇西大岗人居环境整治-活动场所改造提升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cz dy cg2023 11 - 02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定远县吴圩镇西大岗人居环境整治-活动场所改造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 3 年 11 月 13 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中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付款方式、时间、条件及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12.4.1 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完成合同工程量一半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5%,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8%,剩余2%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缺项责任期满后付清余款(无息)。质量保证金支持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使用。采用保函的不再从工程进度款中扣留质量保证金,保函有效期须与工程缺陷责任期截止时间保持一致。”修改为“完成合同工程量一半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5%,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8%,剩余2%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缺项责任期满后付清余款。质量保证金支持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使用。采用保函的不再从工程进度款中扣留质量保证金,保函有效期须与工程缺陷责任期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2、采购文件中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9.2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截止时间及方式及供应商须知(八)质疑与投诉39.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提出,也可以在滁州市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质疑,一份质疑函只能针对一个项目提出质疑,且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修改为“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也可以在滁州市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质疑,一份质疑函只能针对一个项目提出质疑,且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定远县 吴圩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定远县 吴圩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定远县京东国际大厦B座六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办理流程公开
-
提交申请
提交人:
定远县吴圩镇人民政府
办理状态:
业务提交
提交时间:
2023/11/13 08:38:35
提交用时:
0天0小时16分46秒
-
服务系统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3/11/13 15:04:14
办理用时:
0天6小时26分39秒
累计提交时间:0天0小时16分46秒
累计办理时间:0天6小时26分39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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