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财政局聘请第三方评审机构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辽宁
-沈阳市
朝阳县财政局聘请第三方评审机构服务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23/10/20】【我要】【关闭】
朝阳县财政局聘请第三方评审机构服务项目 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朝阳县财政局聘请第三方评审机构服务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后,并于202 3 年 11 月 02 日9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朝阳县财政局聘请第三方评审机构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 100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服务项目服务期限为 3 年,实行1年+1 +1 年模式,即在第一年服务期内,乙方未有违反合同的行为发生,并根据考核情况,第一年服务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延续服务一年,直至服务期满为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为本项目提供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的相关规定。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 3 年 10 月 20 日至202 3 年 10 月 27 日,每天上午8: 00 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中心朝阳县分中心(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一段308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采购)项目。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锁,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业务咨询电话400-128-8588进行咨询,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限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如因系统原因,可酌情延长解密时长。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再接收(退回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3、参与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授权委托人需持法人证明与授权委托书至开标现场递交,响应文件由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4、本项目如有变更全部在辽宁和朝阳市信息网发布更正公告,请供应商关注此网站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朝阳县财政局
地址: 朝阳县柳城街道燕京街12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需解锁
地址: 朝阳市双塔区友谊大街四段146-14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邮箱地址: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龙安支行
账户名称:需解锁
账号:21050需解锁00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需解锁
电 话: 需解锁
朝阳县财政局聘请第三方评审机构服务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23/10/30】【我要】【关闭】 | ||||||
朝阳县财政局聘请第三方评审机构服务项目 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JH23-211321-0011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朝阳县财政局聘请第三方评审机构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2年 10 月 20 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1、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时间由2023年11月0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变更为2023年11月1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2、 本项目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 :一 、供应商须知表第12.1项”更正为:
3、 本项目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 :一 、供应商须知表第16.1项”更正为:
4、 报价规则:例如报价为98% ,即收费标准*98% 。 收费标准:《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3]005号) 其他内容不变,敬请各位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公告,为此给您工作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更正日期: 202 3 年 10 月 30 日 三、 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朝阳县财政局 地 址: 朝阳县柳城街道燕京街12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需解锁 地 址: 朝阳市双塔区友谊大街四段146-14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邮箱地址: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龙安支行 账户名称: 需解锁 账号: 21050需解锁00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需解锁 电 话: 需解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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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财政局聘请第三方评审机构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3/11/13】【我要】【关闭】 |
朝阳县财政局聘请第三方评审机构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 、项目编号:JH23-211321-00117 二、项目名称:朝阳县财政局聘请第三方评审机构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财政投资预算评审委托第三方服务费用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双塔区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三段57号4层401 中标(成交)金额:9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财政投资预算评审委托第三方服务费用 服务类 名称:朝阳县财政局聘请第三方评审机构服务项目(C20030900评审咨询服务) 服务范围:朝阳县财政局聘请第三方评审机构服务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制、审核等 服务要求: 一、技术要求 1、造价咨询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 2、工程量清单符合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 50855-2013)的要求。 3、招标控制价按当地政府最新制定的费用定额进行编制。 4、咨询成果须经委托人同意,方可使用。 二、成果文件、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服务阶段 成果文件名称 提交时间 质量标准 服务范围 工作内容 预算阶段 预算评审报告书 签订合同时约定 准确率95%以上 施工图预算编制、审核等 编制、审核、调整 三、其他要求 1、人员及到达现场的时间要求:每个项目都需要1名造价工程师和1名造价员在接到甲方指令后30分钟内达到现场。 2、车辆要求:供应商应随时准备可乘坐五人以上的车辆,用于接送现场人员,车内备有仪器,例如:GPS、量尺、测距仪等,仪器误差应低于国家规定标准。 3、在现场如果遇到特殊情况需要资金垫付的,经投资审核中心同意后,由供应商先行垫付,垫付资金待主合同付款后统一结算。 4、项目完成时间:按工程项目大小,应委托人要求1至5天完成,如违约,一切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服务时间:本服务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实行1年+1+1年模式,即在第一年服务期内,乙方未有违反合同的行为发生,并根据采购人考核、满意度情况等因素考量,第一年服务期满后,决定是否延续服务一年,直至服务期满为止。 服务标准: 一、技术要求 1、造价咨询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 2、工程量清单符合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 50855-2013)的要求。 3、招标控制价按当地政府最新制定的费用定额进行编制。 4、咨询成果须经委托人同意,方可使用。 二、成果文件、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服务阶段 成果文件名称 提交时间 质量标准 服务范围 工作内容 预算阶段 预算评审报告书 签订合同时约定 准确率95%以上 施工图预算编制、审核等 编制、审核、调整 三、其他要求 1、人员及到达现场的时间要求:每个项目都需要1名造价工程师和1名造价员在接到甲方指令后30分钟内达到现场。 2、车辆要求:供应商应随时准备可乘坐五人以上的车辆,用于接送现场人员,车内备有仪器,例如:GPS、量尺、测距仪等,仪器误差应低于国家规定标准。 3、在现场如果遇到特殊情况需要资金垫付的,经投资审核中心同意后,由供应商先行垫付,垫付资金待主合同付款后统一结算。 4、项目完成时间:按工程项目大小,应委托人要求1至5天完成,如违约,一切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日升、阎凤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财政投资预算评审委托第三方服务费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辽宁省物价局辽价函[2018]92号文代理服务费执行市场调节价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0,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朝阳县财政局 地址:朝阳县柳城街道燕京街12号 联系方式: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需解锁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友谊大街四段146-14号 联系方式: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需解锁 电 话:需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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