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鼎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贵州
-贵阳市
贵州鼎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贵州拓视实业有限公司 2023-2025 年带领型自有班组承建工程项目劳务分包框架采购)公开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开始时间: 2023年11月13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3年11月16日
贵州鼎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贵州拓视实业有限公司 2023-2025 年带领型自有班组承建工程项目劳务分包框架采购)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 XM2023101294 ) 经 评标委员会 评 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1 .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标的 | 标包 | 中标候选人 排序 | 中标候选人 名称 | 投标报价(万元) | 质量 | 工期 | 资格能力条件 | 备注 |
1 | 第一标的:贵州拓视实业有限公司 2023-2025 年带领型自有班组承建工程项目劳务分包(框架采购) | 【 1-1 】贵州拓视实业有限公司 2023-2025 年带领型自有班组承建工程项目劳务分包(框架采购) | 1 | 需解锁 | 0.0965 | 满足 | 满足 | 满足 | 第一中标候选人( 50% ) |
2 | 需解锁 | 0.09744 | 满足 | 满足 | 满足 | 第一中标候选人( 30% ) | |||
3 | 需解锁 | 0.10416 | 满足 | 满足 | 满足 | 第一中标候选人( 20% ) | |||
4 | 需解锁 | 0.1064 | 满足 | 满足 | 满足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5 | 需解锁 | 0.1086 | 满足 | 满足 | 满足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2.初评被否决投标人名单及其否决原因汇总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标的 | 标包 | 否决投标原因 |
1 | 湖南汉达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第一标的:贵州拓视实业有限公司 2023-2025 年带领型自有班组承建工程项目劳务分包(框架采购) | 【1-1】贵州拓视实业有限公司 2023-2025 年带领型自有班组承建工程项目劳务分包(框架采购)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被委托人身份证姓名与签名不一致,授权委托书无效。根据招标文件初审要素第五条授权委托书“应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作否决投标处理。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 投标人 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 招标 文件、开标情况、 评标 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 .异议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 异议事项;
3.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受理机构: 贵州鼎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督审计部 ;
●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箭道街 2号宏业大厦贵州鼎新能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
●邮编:550002
●受理邮箱:
●联系电话: 需解锁 ;
投标人 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以书面形式提出( .投诉书,须加盖单位公章)。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 贵州鼎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督审计部 ;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 需解锁 ;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 ;
(三) 投标人 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 招标 文件、开标和 评标 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需解锁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三、其他公示内容
无。
四、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需解锁供应链(贵州)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粑粑街7号
●联系电话: 4008-100-1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钟炜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需解锁供应链(贵州)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3日
×××××××项目的异议书(模板)
异议提出日期: XX 年 XX 月 XX 日
异议提出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盖单位公章) |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 (签字) | ||
联系邮箱/传真 | 联系电话 | ||
异议的对象 | |||
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 |||
相关请求及主张 | |||
相关证明材料 和有效线索 | () |
×××××××项目的投诉书 ( 模板 )
投诉提出日期: ×××× 年 ×× 月 ×× 日
投诉人名称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盖单位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 | ||
联系邮箱/传真 | 联系电话 | ||
投诉对象 | |||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 法律依据 ) | |||
相关请求及主张 | |||
相关证明材料 和有效线索 | () |
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需解锁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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