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站ii场8股到发线改造工程施工总价承包招标sg-1
山东
-济南市
烟台站 II 场 8 股到发线改造工程
施工总价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JS23- 43 -01B
1. 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烟台站 II 场 8 股到发线改造工程已由《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计统部关于下达烟台站 II 场 8 股到发线改造方案的通知》(计规函〔2023〕1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使用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技术改造资金和2009年烟台站改造工程预留费用,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所。 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由于一次公告标书发售期间,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现进行二次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山东省烟台市。
建设规模:烟台站 II 场 8 股到发线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国铁济南局集团公司批复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
( 1)线路、站场。对II场咽喉区进行改造,同时连通7股、8股,并形成平行进路。改造后,II场6、7、8股有效长相应调整;七站台西端局部拆除并封闭既有行包地道,八站台局部加宽。
( 2)轨道。改造拆除的60kg/m钢轨利旧使用;轨枕采用III型枕、1667根/km,弹条II型扣件;道岔采用60kg/m-12号道岔,并配套设置融雪装置。
( 3)信息。七站台端部入侵报警设备拆除还建;工程影响范围内的通信光、电缆等相应迁改防护。
( 4)信号。调度集中(CTC)、列车运行控制(CTCS-2)、信号集中监测、STP等设备软件利旧修改;既有联锁软件相应修改,相关设备配套更换;轨道电路及电码化维持既有标准。
( 5)其他。工程影响范围内的2处雨棚支柱拆除还建,接触网、给排水、吸污设施等适应性改造。
2.2 招标范围:烟台站 II 场 8 股到发线改造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从工程施工准备到竣工投入使用的全过程施工。
招标内容:第一章(拆迁及征地费用);第二章(路基);第五章(轨道);第六章(通信、信号、信息及灾害监测);第七章(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第九章(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第十章(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第十一章(其他费用);第十二章(总包风险费)。
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SG-1)。
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为 59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 12 月 28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 4 年 2 月 24 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具有铁路站场工程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具有铁路电务工程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具有铁路电气化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
(3)项目经理:
拟任项目经理必须具备铁路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有效注册,中级及以上职称,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具有5年及以上铁路站场工程或类似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5年及以上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经验。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3家。
3.2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
3.3其他信誉要求:未被国铁集团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不存在最近一期国铁集团施工企业评价为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3.4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23年1 1 月 15 日9时至2023年1 1 月 20 日9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济南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电子招标文件。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电子招标文件需要说明的有关事宜具体为:通过 CA 登录系统并网上进行投标信息填报( CA 办理方式: .jsp );系统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详见 .html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B)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2月7日9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济南中心网(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在投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签到。
5.2 投标人应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 投标保函原件 (单独密封) 、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U盘备份 , 单独密封,仅存档 ) 递交至济南中心 , 地点为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路1227号(经十路与凤鸣路交叉口东北角)。 投标保证金 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应采用银行保函。投标人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内非运输企业时,可提交由集团公司授权经营开发部开具的投标保证函。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函。
5.3(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要求密封的 投标保函、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U盘备份),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B)逾期提交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济南中心网( 、山东省和中国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所(盖单位公章) | |
地址: 济南市车站街171号 | |
邮编:250001 |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韩勇 | |
联系人:王工 | |
电话: | |
传真:0532—82088370 | |
电子邮件: | |
帐户名称: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所 | |
开户银行:建行铁支济南站前广场支行 | |
账号: 370500045 |
202 3 年 1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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