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胸科医院南大门东侧门面房加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
-郑州市
河南省胸科医院南大门东侧门面房加建项目( 二次 ) 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省胸科医院南大门东侧门面房加建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中心网站(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 27 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3-1159
2、项目名称:河南省胸科医院南大门东侧门面房加建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500,000.00元
最高限价: 3302753.78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豫政采 (2)20231818-1 | 河南省胸科医院南大门东侧门面房加建项目 | 3500000 | 3302753.78 | 是 | 35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工程概况:该项目位于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1号南大门东侧,本建筑北侧为在建项目内科综合楼项目,下部原建筑结构为一层框架剪力墙结构,本次新建为一层钢结构。建筑规模基底面积约855.2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185.15平方米,包含土建及电梯(不含二次装修和空调)。
5.2采购范围:河南省胸科医院南大门东侧门面房加建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5.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5.3工期要求:60 日历天。
5.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被视同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中国”查询;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15 日 至 2023年11月 21 日,每天上午 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省中心网站
3.方式:凭CA密钥市场主体登录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网上提示招标文件及资料;投标人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省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7 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河南省中心交易系统指定位置。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11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中心 远程开标室 (六)-5 (郑州市经二路 12号(经二路与纬四路向南50米路西)。注意事项:(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可不到开标现场解密。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中心网站。(2)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解密的,其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河南省中心网》、《河南省电子》、《中国》、《河南省胸科医院》、《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需要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政策文件:
1.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
4.执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
5.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中标服务费: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八折收取。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胸科医院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 1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郑州市黄河南路商都路交汇处西南角财信大厦 14-15层
联系人:张照明、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照明、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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