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技术用房修缮改造项目结果公告
福建
-福州市
中标公示
业主单位
项目编号:[350182]FJHF[CS]2023001
一、项目编号:[350182]FJHF[CS]2023001
二、项目名称: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技术用房修缮改造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需解锁 | 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牛项村民委员会办公楼173室 | 1,239,595.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办案技术用房修缮改造):
工程类(需解锁)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单位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
1-1 | 房屋修缮 | 办案技术用房修缮改造 | 详见响应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 日起 90 日 | 项 | 范丽萍 | 闽2352008201137263 | 1,239,595.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陈建佑 |
评审专家: | 陈瑞莲 、 陈孟嫦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成交通知书所列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计算,成交金额在100万元-500?万元的部分按0.7%计算,按差额累进法计算。(3)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服务费缴款账户信息(开户名称:福建泓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账号:811?130?101?260?052?7072)。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办案技术用房修缮改造:1.1677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经评审,其中高盛达(福建)建筑装修工程有限公司存在评审条款"情形5"的情形,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其资格性审查予以通过;其余供应商均通过符合性审查和资格性审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 长乐首占新区凯歌路226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 福建泓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温泉街道东侧边街39号(六一路与温泉支路交叉处)恒宇国际1#楼16层12商务办公(A幢1610)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许洁榕、需解锁、徐秀茹
电话: 需解锁
福建泓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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