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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维修产线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四川

发布时间:2023-11-15
招标公告

智能维修产线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就 智能维修产线升级改造项目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 智能维修产线升级改造项目

二、招标单位: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8310627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约部

投诉电话:

三、项目地点: 广州市。

四、项目概况

对一号线西朗车辆段部件集中清洗区、五号线鱼珠车辆段车辆杆件部件集中维修区、十三号线官湖车辆段轮轴部件集中维修区及十三号线轮对生产线等三个车辆段车辆架大修部件集中修维修区域进行产线智能化升级改造,加装“2023年基于机器人技术的杆件智能检修系统”、“十三号线接地装置及联轴节柔性智能检修线”、“十三号线轮轴部件自动测量检修系统”、“2023年车辆部件绿色清洗产线”共4个智能化产线,实现产线功能升级、产能提升。详细内容见用户需求书。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 招标内容、规模

智能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含升级加装“2023年基于机器人技术的杆件智能检修系统”、“十三号线接地装置及联轴节柔性智能检修线”、“十三号线轮轴部件自动测量检修系统”、“2023年车辆部件绿色清洗产线”共4个智能化产线项目进行升级改造服务。

3. 委外维护保养合同期:

合同期预计3年,由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共1095个日历天;

4. 项目招标控制价: 9819807.00 元。其中,单价包干部分控制价9819807.00元。

六、资金来源 :经营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2日 23时59 分。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八、投标登记、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以及招标文件发售金额:

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开始日期: 2023年11 月16日(节假日除外)

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日期: 2023年11 月 22 日(节假日除外)

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

投标登记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中66号荔胜广场北塔16楼

招标文件发售金额15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投标登记时须递交《投标登记申请表》以及必须办理城轨采购网会员加盟(城轨采购网的。

如办理投标登记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投标登记时间。

1. 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2)《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2份);

(3)投标申请人投标登记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2份);

2. 投标担保:

本项目投标担保 19 万元,投标担保方式请参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2023年12月13日,8时30分至9时30分。

2.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3日9时30分。

3.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4. 递交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中66号荔胜广场北塔22楼城轨采购交易中心开标XX室。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 。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登记。

3.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有其他失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下同)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以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11月22日)在 “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失信主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等)。

4. 投标人具有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登记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同类项目业绩经验。

如投标单位的业绩是多资质联合体的,则按照联合体成员单位书面约定的份额为准计算,否则进行均分。

注: ①.同类项目是指 轨道交通车辆部件维修产线改造项目,或轨道交通车辆部件自动化(智能化)维修产线建设或产线相关设备生产制造项目。 需提供合同、经业主确认的验收报告(或用户评价证明)。

②.单独招标的项目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经业主确认的验收报告(或用户评价证明)。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项目业绩,只需提供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合同、经业主确认的验收报告(或用户评价证明)。

5. 投标人已按照 。

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 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广州地铁工程项目中因违约被本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期限内)()。

8. 投标人提交《 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质量保证和合法供货渠道保证承诺函》。

9.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投标人若中标,须在双方签署合同时,再次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符合上述资格要求,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中标候选人排名次序,选择余下中标候选人中排序最高的候选人作为中标人。

十二、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 发售招标文件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 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 不得少于20天 。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 中标候 选人情况将在城轨采购网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监督。

十四、 若本批次单个标段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则该标段招标失败,其他标段继续评审。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相关标段招标。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参照《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17〕5号)的第四十七条规定执行。

十五、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事业总部,电话:(020)83154392,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31楼。

十六、 本公告 在城轨采购网“”和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中国“”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城轨采购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城轨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智能维修产线升级改造项目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同时不出现其他失信行为。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在 “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失信主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等)。

(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适用于建设工程)

五、本公司承诺,本公司保证提交的投标保函真实、有效。(适用于提交投标保函的情形)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7〕4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17〕10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八、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登记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登记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登记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九、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 、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一年。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投标保函格式 (由银行出具)

投标保函

出具日期: ______________

保函编号:______________

致: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贵方)

招标编号:___________号标之投标担保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

本担保作为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按招标编号:____号招标邀请向贵方提供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之投标担保。

______________ (银行名称,以下简称本行)兹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保证,本行第一次收到贵方有关以下任一情况之书面通知后7日内,本行及其继承者和受托者将无论投标人有何反对,无条件地、不可撤消地以该通知中规定的方式支付给贵方投标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金额大小写):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或放弃中标(含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

(2)投标人不接受按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投标价;

(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投标人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影响合同签订工作的;

(5)投标人中标后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 中标服务费 ” (适用于有招标代理的项目);

(6)经查实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违法行为;

(7)投标人原因投标文件未解密(适用于电子标)。

本行将在接到贵方第一次书面要求时向贵方支付上述款项,无须贵方证实此要求,本行完全同意担保自投标截止日起生效,并在其后 天内(必须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以及贵方终止本担保前通知本行的由贵方与投标人同意之标书有效延长期内保持有效。

出证行名称:

签名(或签章):

(印刷姓名和职务)

公 章: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电 话:

**
**


投标申请人登记提交资料一览表

项目名称: 智能维修产线升级改造项目

投标申请人(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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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登记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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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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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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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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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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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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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提交资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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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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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签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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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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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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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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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登记申请表(不用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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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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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式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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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 投标登记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 。

年    月     日


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质量保证和合法供货渠道保证承诺函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我公司承诺使用在本项目的材料及备件均从合法渠道采购所得且质量合格。基于以上承诺,我公司保证贵司不因上述问题而遭遇纠纷(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索赔),如因此遭遇纠纷(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索赔),则在接到贵司通知后,我公司将配合贵公司积极应对,相关费用及赔偿(如有)由我司承担。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

1

2

3

4

5

6

7

8

深圳市禹宸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建设银行广州越秀支行及其下属支行

31

32

33

广州市海珠区大自然摄影冲印部

34

35

36

37

38

39

48

50

52

40

曾振文(一级建造师注册号:贵5)

41

陈仁(监理工程师注册号:44014218)

42

肖国仕(监理工程师注册号:00178519)

43

陆耀井(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京11120)

44

李涛(监理工程师注册号:12001809)

45

侯东利(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编号AY081100662)

46

李建敏 (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00480469)

47

李海平(身份证:130421********3015)

49

申百囤(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陕16120 05200803200)

51

王彩霞(监理工程师注册号:61005923)

注:以公告时最新发布的名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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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手机:13522818748(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联系人:王帆手机:13522818748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电话:010-68809287 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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