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理工实训楼和学生餐厅及综合服务中心采购全过程审计单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
-郑州市
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理工实训楼和学生餐厅及综合服务中心采购全过程审计单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理工实训楼和学生餐厅及综合服务中心采购全过程审计单位项目,招标人为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 欢迎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635-2301N1595
2、项目名称: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理工实训楼和学生餐厅及综合服务中心采购全过程审计单位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1.全过程审计基本服务费:建安工程费×2.7‰;
4.2效益费服务费率:审减额×6%;(审减额包含变更签证审核、索赔费用审核、暂估工程预算价审核、结算审核)。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本项目的全过程审计,主要对建设工程施工开始至项目竣工结算各阶段的全过程审计监督与评价。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投标文件及合同文件审查、隐蔽工程或变更签证的造价审核、工程进度款、暂估材料设备采购价格、索赔费用、竣工结算及采购人提出的其他审计内容等工程各阶段实施全过程审计监督服务,并出具审计意见、审核报告或询价结果等相关审计结果材料。
5.2服务期:自签订合同起直至竣工结算审计结束;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在保证建设工程按时完成的基础上,从源头上遏制工程建设的贪污、浪费等现象。
5.4分包情况:本项目共一个包。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的条件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完整的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单位 2022 年 11 月 1 日以来任意 1 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等;(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计算)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响应文件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书面声明要求加盖单位电子章;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库 [2016]125 号 ) 和豫财购 [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响应人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留存。若在磋商当天查询到响应人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响应人的投标视为无效;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 ) 】;
3.4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2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市东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10楼111房间);
3、方式:现场获取。
4、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3年 11月2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东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10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11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东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10楼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中国》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执行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
地址:河南省新郑市龙湖镇祥云路76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东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10层招标一部
联系人:、李金泽
联系方式:
Email: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金泽
电话:
2023114646753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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