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物资采购服务商遴选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
-洛阳市
一. 招标条件
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物资采购服务商遴选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高新区河洛路与三山路交叉口润升大厦 11楼110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 12 月 6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物资采购服务商遴选项目 ;
2、代理机构项目编号: HNZZ-2023-060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 、采购需求
( 1)项目概况: 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物资采购服务商遴选项目 。
一标段:服装被服采购。
二标段:办公用品、五金电料、水暖管件及其他低值易耗品等采购。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
( 2 )包段划分: 二 个 标段 。 投标人可投任意一个或全部标段,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其中 1个标段(按标段中标金额从大到小排列,选取标段金额大的中标,并自动放弃其他标段成交候选人排序资格)
( 3 )服务期限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每年度 考核,达到考核标准 方 可续签下一 年度 合同, 如中标单位未能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等提供相应服务,采购人将向中标单位发送整改通知书,一个合同年度内累计两次或以上收到整改通知的,甲方有权不续签合同。
( 4 ) 交货期:接到采购计划要求通知后 3日内供货完毕。遇特殊情况,接到电话通知后4小时内供货完毕。
( 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 6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不少于 一 年。
( 7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8 )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 执照或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2 ) 投标人信用: 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投标人应未被列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未被列入“中国”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3年 11 月 16 日至 2023年 11 月 22 日,每天上午 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高新区河洛路与三山路交叉口润升大厦11楼1107室(开标室)。
3、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企业法定代表人到场的需提供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的须提供身份证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以上资料需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售价: 5 00 元 /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时间:2023年 12 月 6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高新区河洛路与三山路交叉口润升大厦11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 12 月 6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高新区河洛路与三山路交叉口润升大厦11楼(开标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河南省电子》、《 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 》网站上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 自 2023年 11 月 16 日至 2023年 11 月 22 日。
八、联系方式
1. 招 标 人: 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
地 址: 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 36号
联 系 人: 孙先生
电 话:
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洛阳市高新区河洛路与三山路交叉口润升大厦 11楼1107室
联 系 人:习先生
电 话:
电子邮箱:
2023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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